第二百八十二章 特战队,血蜕变

在林宇的安排下,四万多的将士,按编制每五千人为一队,分成了八个训练大队。然后每一大队,又分为十个中队,每个中队五百个人,每个中队再往下分,分成了十个小队,每个小队五十人,按照编号分为零零一队一直到八百队,每个小队都设队长一名,副队长两名,其中副队长有一人必须识字而且还能看懂军事地图。

就这样四万大军化整为零,被林宇分成了八百个小队。这样一来,不但可以加强他们的荣誉意识,而且还可以激发他们身上的血性,让整个军队形成良性竞争,这样不但可以提高战斗力,而且万一轘辕关真的失守,这八百个分队遁入深山里打游击战,也够这群叛军喝一壶的了。

当然了训练大军的同时,林宇的清风特战队也在秘密的进行中,按照当时的约定,林用找来的人最多,有三百七十五人,不过倒不是因为他最勤快,反而他却是最懒的一个,因为他基本上把整个神机营都给搬了过来。

不过这也难怪,神机营是京师三大精锐之意,而且个个身上都配有秘密武器火器,战斗力更是远胜这些地方军队。

最勤快的自然就是连勇,石头和小山子三个人,不过他们三个几乎三天三夜都没怎么合眼,这才从四万多人中找来了一百八十五人,还没有林用的一半多呢,不过不得不说,连勇的眼光不错,这一百八十五人中,基本上就是地方军队的精锐之师了。

阿风是个有趣的人,有趣的人自然会做有趣的事情,找有趣的人,虽然阿风仅仅只找了七个人,七个有趣的人。

当林宇见到这七个人时,他整个人都差点惊呆了,如果把这七个人放在适当的位置,那么他们所发挥出来的威力,就算是林用的神机营和连勇的地方精锐加在一起都不行。

第一个人是赌徒,这倒不是因为林宇有察言观色的能力,不管是谁,见到一个手里永远都拿着两个骰子的人,第一印象自然就是赌徒。

不过他最能吸引林宇视线的地方,并不是他手上的那两个骰子,而是他那双玩骰子的手,一双如此灵巧的人,想必就是偷东西也会比较灵巧吧!

第二个是酒鬼,一个能倒着喝酒的酒鬼,就凭这一条,林宇都得结交这个朋友。

当林宇把视线转到第三个人身上的时候,首先看到的并不是他的脸,而是一只耳朵,一只比猪耳朵还有大上一劫的耳朵。

第四个人永远都是一双色眯眯的眼睛,不过不得不承认,他的眼睛很迷人,尤其是很迷女人。

第五个看这则有些疯疯癫癫的了,一身邋遢的衣服,至少得有三五年没有洗了。不过从他满身的腰围,林宇倒也可以判断出他的特长,试问,行军打仗,又怎么能离得了妙手回春的大夫呢,虽然有些邋遢,不过只要能有真本事,倒也凑合了。

要是不仔细看,林宇还真的以为第六个不是个人呢,而是头站起来的公牛呢,那彪悍的体型,就算只靠自身蛮力,都能在有虎狼出没的山林里横着走,一拳下去,就是大黑熊都得吓哭。

见到第七个人时,林宇立即就下了一跳,差点都有一种拔剑的冲动,这倒不是因为第七个人长的有多奇怪,而且他不但看着不奇怪,反而比其他正常人看着还要正常,唯一不正常的就是他手中的那个玩意,无论是谁,看到一个人在你面前,捣鼓着炸药包,你的心都会一颤。

看完阿风找来的这七个人,林宇额头上的冷汗都快要渗出来了,有一种刚刚从鬼门关里走过一遭的感觉,也不知道阿风是从那里找来的这么多稀奇古怪的人。

特殊人士当然就得特殊对待,首先得是马,才能训练他日行千里的本领。不然的话,若是头驴,吧训练者和被训练者都累死,他也不可能学会日行千里的本领,不过驴也有千里马所没有的特长,那就是拉磨。把对的人放在对的位置上,知人善用,这才是将帅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