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四章 金志平

第四日,项央亲自到地牢的伙房中下厨,烧了一大桌称得上豪华的菜肴,带到拜火教香主金志平所在的牢房中。

项央其实对于从这人的手上捞到什么好处并不在意,他只想了解一些消息,比如雨师,和他训练的那些杀手们。

“原来你是杀了我们拜火教的一个长老,这才遭到雨师麾下杀手的刺杀,来此暂避,倒也是一个聪明的办法,只是一个月的时间太短,至少要三个月才可能躲过去。”

昏黄的烛火在墙壁凹陷处燃烧,牢房中,酒香菜香袭人,金志平陶醉的深深吸了一口气,闻到项央身上的烟火味,满是惊异,这少年烧得一手好菜,倒是殊为难得。

金志平是个年约四十的壮年,武功已经被废,气息黯淡,只是为人很是洒脱,听到项央言明自己与拜火教的纠葛后,丝毫不以为意,反而态度很漠然,似乎已经看透世情。

其实也是如此,他在牢中七年,甚至没有意外,还会呆到死,这拜火教如何,与他已经没有丝毫关系。

“你说的祖万春我不知道,当时教中的长老,肯定没有此人,我想可能是之后新提拔发展起来的。至于能够使出千山破掌法的圣使,应该是章峰了,此人的武功在圣使当中虽属平常,但也不是你所能对付的了得,你倒是好运气,能得贵人相助。”

“这些我不关心,我只想知道雨师以及他训练的那些杀手的事情。”

项央目中波澜,章峰的武功在他看来已经很是高明,至少到了如今,他武功一进再进,突飞猛进,仍没有丝毫与对方拼杀的把握,想不到在圣使一级中只属平庸。

“雨师,其实是拜火教风雷雨电四部之一的首领,这四部司职暗杀保护之事,他的武功,我不清楚,只知道章峰肯定是打不过他的。

而他训练的杀手,也都是很有特色,武功未必多高,但心一定够毒够狠,杀人的手法一定够快够绝。

你要注意的是,他手下的这些杀手尤其擅长伪装,你要小心身边突兀出现的陌生人,那很有可能就是雨师派出的杀手。

他之所以没有动手,只是因为还没有把握,当与你相熟之后,就会露出獠牙,很少有人会防备身边的朋友或是熟人。”

顿了一下,金志平舌头嗖的一声卷起一块牛筋肉,吧唧吧唧的咀嚼吞咽,露出幸福的笑容。

“我之所以说你至少要在这里呆上三个月,那是因为雨师有个规矩,三个月内如果杀不了目标,那就放弃,至少是暂时放弃,这个人很没有耐性的。”

一个杀手,缺乏最不可缺的耐性,这在项央看来颇有些讽刺,但他知道,雨师绝不仅仅是个杀手,因为亲自动手杀人的绝不会是他。

“咦,你这田鸡粥很香甜啊,要我说,干捕快太危险,混江湖保不准哪天也要丧命,不如凭你这手艺开个餐馆酒楼,生意肯定爆火。”

“做生意?你要知道,我也没有做生意的耐性。江湖虽然危险,却更让人热血沸腾,你不喜欢那种心脏狂跳,面对未知的那种刺激感吗?”

项央也夹了口裙带菜放在嘴里,眼中平静。

身负盖世武功,却隐于山林,这种境界也许未来的某一天他历经沧桑,饱经世事后会懂,却绝不是现在。

“是啊,我曾经也很喜欢那种感觉,但结局你看到了,武功被废,人被囚禁在一个暗无天日的地牢中,今生都没有出去的希望了,你说这种刺激感,要他有何用?不曾失去自由,你不会知道自由的可贵,这么多年,我甚至都忘了山水的模样,花草的香气,你说可悲不可悲?”

金志平说这话的时候,依旧笑容满满,大快朵颐,但正因如此,才越发显得苍凉悲剧,让项央都有刹那间的沉默。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大概就是这种心情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