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发 第三章 狗屎与垃圾(第5/9页)

现在,可真“需要”上了。

要不是她及时放了一枪,骆铃等人的的遭遇,可不堪设想。

恐怕就连求死也有所不能。

张小愁只开了一枪。

开了一枪的她已吓得快昏了一半了。

第二枪却不是她放了了。

——谁开的枪?

由于高足与史斯及辜剑是对面而立,用枪指向骆铃及哈森等人的背部,所以辜剑和史斯都手“先一步”发现开枪的是张小愁。

——也就是说。是敌对人马取得优势。

辜剑拾枪的速度立即增加。

快很多的那种快。

由于辜剑本来已俯身要拾地上的枪,加上他的反应早了一步,那边的张小愁放一枪已六神无主、手足无措,故而辜剑先其他的人夺得手枪,是理所当然的事。

要不是有第二枪。

谁放第二枪?

没有。

没有人开枪。

枪是自己放的。

而且第二枪过后,才隔了阵子,又“砰砰砰砰砰砰砰……”的放了好几枪。

原来骆铃在扔掉手上的枪时,故意把枪丢在烈火余烬里,使枪在极高温热力下,终于燃着走火。爆炸了起来。

但这第二声枪响和接下来的一轮枪声,可吓住了辜剑。

他本已拿着了手枪,但听枪声已响,他顿时僵在那儿。不敢妄动。

这一下,骆铃因早有理准备(是她放意把手枪毛到余烬里的),立即作出反应。

他一个箭步赶去,飞腿踢掉辜剑手里的枪。

也一样踢到火堆里去。

枪声惊心动魄地响了起来。

同一时间,跟着高足身边的那名驾驶摩托车的同党,也蓦然出现,扭夺张小愁手里的手枪。

这回是温文冲了过去,一面大喊喝止:

“不准!”他下命令似的,“不准对小姐动粗!”

他冲过去跟他匪徒展开争夺,并用力一推,把那人推入火堆里。

那人在火堆里怪叫狂吼,好不容易才冲出火堆,全身都着了火,温文这下慌忙为他打(踩)熄火焰,但那司机已受灼伤,瘫在地上喘息呼痛不已,“不准!”温文威风且十分有英雄感的喝喊:

“——有本领谁也不要用枪……”

他的话没说完。就给赶上的史斯一拳打得仰着倒地。

——他下面的话,自然也给这边面一拳打得倒吞回肚里去了。

不过,史斯只打了这一拳。

史斯不是不再打下去,事实上,他恨不得打死他。

他打不去是因为要应付另一双拳头。

4、救我!

一下子,局面变成了这样:

骆铃勇战辜剑。

辜剑没有了枪。

他抽出了腰畔的斧头。

他一向都是个擅使小斧的汉子。

骆铃手上没有武器。

但她有针。

以小(她的身形可算高,但比起辜剑可谓不成比例)搏大。

哈森则力战史斯。

史斯更加魁梧。

哈森在少年时曾得过马来功夫搏击冠军,但近年来已养尊处优不必再与人近身肉搏的他,跟这样高大豪壮的敌人交起手来,少不免吃尽了苦头。

温文也决不是没事干。

他更“忙”。

“忙”得真不可开交。

史斯、高足、辜剑,三人都各带了一名同伴,除了那开轿车的司机因先着了骆铃一击,又在与张小愁抢夺手枪而给温文推入火场灼伤甚重之外,另两人都曾受过温文一“劈”,非但没晕,连战斗能力都影响不大。

所以温文要以一敌二。

这就大事不好矣。

说真的,温文不是没练过武,而是从没放了心机好好练武。

他练武的原因,跟一般人练武的理由和目的,也没什么两样,但有几个“私人理由”是比较特殊的:

一,他比较矮小,所以他需要习武,来补偿他这个先天缺陷。

二,他特别喜欢出风头,所以非常好打抱不平——这都需要点功夫底子,才能达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