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一碗汤药灌下去,傅琛坐在床边,注视着沉睡的她,脑子里全是张青说过的话。

他问:“你们怎么逃出来的?假的唐小姐又是怎么回事?”

张青似乎又回到了当时的战场:“……城破的时候,小姐护着府里的人杀出城去,但她心系大帅,又只身折返,遇上了俞小将军,两个人一起冲过去,最终也没见到大帅。薛岳劈晕了小姐,将她交给我,让我带出城去,他们……”他张张口,有些茫然:“他们都再也没有活着回来。”

“我带着小姐出城的时候,撞上了一股北夷人,又是恶战一场,小姐受了重伤,我们撑着一口气逃出去,若非巧遇山间猎户,都无处容身。小姐高烧多日,差点……差点就……”

“少将军离开的时候,再三叮嘱我一定要照顾好小姐,我就算是拼了自己这条命不要,也要完成少将军的临终嘱托。等到入了秋,小姐的身子骨才有了起色,我陪着小姐下山,但府里的仆人都……守门的老苍头说唐小姐已经跟着二皇子进京了,让人撵我们走。”

“小姐说不能让别人顶着她的名字败坏唐家的名声,我们祭拜过大帅跟少将军,就找了个商队入京了……”

青年蹲在地上,抱着脑袋久久不愿起身,看不见他的表情,但傅琛却能从他垮下去的肩膀感受到当时的绝望。

他一颗坚硬的心好像被泡在不知名的液体里,又酸又疼,零散四碎,都不知道该如何收拾这种情绪,这陌生的的情绪让傅大人几乎要无所适从,鬼使神差的,他一只手伸进被子里去,摸到她滚烫的小手,紧紧的握在手中,仿佛想要在梦里也借给她力量。

她的手骨细软伶仃,瘦的惊人,好像薄薄一层皮肤覆盖在指头上,然而虎口处,手心都有长期握兵器磨出来的茧子,却又透着说不出的倔强,一摸就知道不是双养尊处优的手。

傅琛当年发愤读书的时候,还不似如今心志坚硬如铁,能达到色即是空的境界,十五六岁的少年也曾经畅想过红袖添香的乐事,设想过金榜题名时,洞房花烛夜的喜悦,他想象之中能陪伴在自己身边的必然是门当户对,温婉贤淑的闺秀,读过很多书,闲来诗词解意,温酒煮茶共杯盏,做一对神仙眷侣。

然而后来命运拐了个大弯,推着他走到了另外一条荆棘丛生的道路上去了,他握惯了羊毫的笔不得不去握刀箭,调弄过书画颜料的手不得不去熟悉人身上的每一根骨骼,以确保在刑讯的时候能快速让骨头发出断裂的脆响,以便得到满意的答案。

最痛苦的是,他要放弃照耀他前行的先贤至圣的教导,放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理想,转而去揣摩人心,去触碰许多人心中的暗礁,还要让自己变成一把会听话的刀,刀锋所向,闻者瑟瑟,莫敢匹敌。

一把听话的刀,早就应该舍弃私欲,绝少牵绊,唯命是从,才能沿着窄处爬上去。

遇上她,完全是意外。

他才知道,原来少年时代那旖旎的绮梦早就被他抛之脑后,零落成泥。

遇上她,他才知道,不必温酒煮茶、诗词解意,他就已经心旌摇荡,牵魂夺魄,不能自已。

唐瑛睡的极不安稳,她梦见自己赤着脚在烈火中行走,前路茫茫,灼热的气浪逼出了热汗,她嗓子干的好似要裂开了,心肝脾脏全都成了焦涸的土地,急需一场暴雨甘霖解救。

额头有冰凉的东西贴上来,她纵然意识模糊,也还是恋恋不舍的恨不得紧紧贴上去,那冰凉要挪开,她闭着眼睛哼哼着不耐烦的使劲按住了。

这下老实了吧?

傅琛低头,眼睁睁看着两只小细爪子牢牢按着他试体温的大手,手心里渐有了湿意。

她终于出汗了。

太医说高烧最忌干烧,只要出汗,再好好睡几日,就能缓解一半病情,至于另外一半毛病,也不是一时半会就能调理好的。她除了重伤留下的病根,最大的问题正如姚娘所说,是煎熬太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