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谢小娥(第5/5页)

谢小娥恶狠狠的道:“你胡说!我从来没有想过要杀死他,我只是帮他把那些罪恶的内脏挖出来!那些内脏,不过是被庸医弄脏了的污血,不配留在他体内!没有了它们,哥哥就会变得干干净净,就像在母亲身体里的时候一样,和我永远在一起,再也没有人能分开……我立刻就要成功了,你却杀了他!”她霍然站了起来:“你杀了我最爱的人,你杀了我哥哥!”

她的声音突然一拔,却是尖锐得惊人:“我要为他报仇!”

【《谢小娥传》传奇本事】

谢小娥是豫章商人的女儿,八岁丧母,后来嫁给历阳侠客段居贞为妻。父与夫常常一起做生意。谢小娥十四岁时,父与夫同时被强盗杀害,谢小娥也受了重伤,落水被救。她立誓报仇,晚上梦见父亲托梦告诉自己仇人的姓名为申兰、申春,她就将这四个字书于衣中,乔装打扮为男子,四处寻访。

有一天,她走到浔阳郡的时候,遇见一户人家招雇仆人,名字正是申兰。小娥大喜,就应召入了申家。她心中虽然悲愤,但却极为恭顺,对申兰也极为亲爱,在申家两年多,很得合府上下的欢心,也没有人怀疑她是女子。

申兰、申春本是同宗兄弟,也是有名的江洋大盗。一天申春与众贼一起在申兰家聚饮,众贼欢呼畅饮,饱醉乃去。申春沉醉,就在申兰家住下了。

小娥悄悄将申春锁在门内,抽佩刀,斩断申兰之头,然后大声将邻居全都唤来,擒住申春,缴获了大批赃物。小娥早已秘密记住申兰、申春同党众贼的姓名,报官一一擒获归案。

浔阳太守张公旌表小娥为父、夫报仇的节义,免其死罪,附近豪族闻小娥之名,都来求聘。但小娥却誓不再嫁,削发为尼,法号仍为:小娥。

【非烟案】

小娥可谓烈女也。但古代烈女传中的故事,恰恰最为悲哀,不忍卒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