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二(第2/49页)

一身灰布长袄,像是名贵的“灰背”里儿,却有好些地方都已光板少毛,灰色的罩袍,都已磨得发了白,可是穿在他身上,倒也不显得寒酸。

固然是“人要衣装,佛要金装”,可是穿衣服总得要有个架子,有了架子再看气势,也就是所谓的“气宇”,这一点最是重要。否则徒具其表,而无内涵,可就是所谓的“穿上龙袍不像皇帝”了。

皇帝不见得个个漂亮,更不一定身材魁梧,有的甚至于还很丑,其貌不扬,只是有一样——“穿上龙袍就是像皇帝!”

这阵子雪下了总有个把月了。

好像就是在开始下雪的那一天,这个人就来了,一头扎进了老梅盛开的山洼子里。动手搭了两间竹屋,他就住了下来,再也懒得动弹,一住个把月,直到现在为止,却没有丝毫要走的恴思。

人人都知道,流花河岸盛产名贵的红毛兔子,就是所谓的“赤兔”,小小一块兔皮,只要腹背无损,总能值上两把银子。运气好的猎户,若能整个冬季收集到百张赤兔兔皮,制成整张的皮裘桶子,只此一笔生意,一家大小来年全年衣食无缺,说是发上一笔小财,应该不为过,只是细数流花河岸,每年来因以致富的猎人,却是凤毛麟角,简直未之闻也,整个冬季下来,即使最称干练的猎人,能够有上十张八张的赤兔免皮,已经是很不错的了。

比较起来,倒是“狐”还要好猎些,即使上好的“银狐”也远比赤兔要好猎得多,人称狐狸最狡猾,这小小的“赤兔”却比狐狸更为狡猾,妙在聪明的人,却偏偏放它不过,要吃它的肉,剥它的皮。

这个世界上,谁要是与人斗智,肯定是要失败的。因为被称为“万物之灵”的人,才是最狡猾的。

“他”捉兔子手法甚为巧妙,可以称得上一手“绝活儿”,在细长的竹竿尖上,打上一个如意绳结,往兔穴附近雪地里一插,附近撒上一些玉米星子,这就得了,第二天过去看看,准有一只活蹦乱蹦的红毛兔子吊在那里。

一天一只,多了他也不要。

别人看在眼里,硬是羡煞,想学样,也来上这么一手,偏偏就是不灵,不要说一点点玉米星子了,就是整筐地往地上倒,也是白搭,还蚀了许多粮食,看看不是好买卖,也就没人再学样了。

他一径地来到了“流花酒坊”。

三五面粉红布招猎猎作响,斗大的“酒”字,在风势里真是施出了浑身解数,此时此刻,谁要是停下脚步来,抬头向它多看上一眼,准能引动了那条蛰伏在你胃里的“馋”虫。

把兔子交到了左手,右手掀开了厚厚的老棉布门帘子,那股子浓重的酒肉香气,便自扑面直袭了过来。

“君爷,您来了,请坐,请坐。”

不只是酒保曹七、二掌柜的,所有座头上二三十双眼睛,情不自禁地全数都集中在这个人的身上。

二十来岁的年纪,挺斯文洁净的一张脸子,浓黑的一头长发,绑扎成儿臂粗细的一截短辫子,斜甩在右面肩上,俊俏中不失英挺,那么魁梧的身子骨,端的是一条好汉子。

“好一张‘玉儿红’!好货色!”

接过了对方手上的兔子,高举当前,二掌柜的直眉瞪眼地只管打量着手上的那一身上好兔皮,满脸觊觎神态。

“我给您一两八,连同过去的三十张一总是五十两银子,您就卖给我吧!这个价码不低了!”

姓“君”的微微摇了一下头,就着他惯常坐的位子坐了下来,酒保曹七忙不迭地送上了盖碗香茗,问道:“还是老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