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一 章(第4/23页)

李升笑笑道:“那当然,老奴当年也在大老爷府里待过一阵子,这些情形岂有不明白的,该花的还是要花,只是这日常用度,可以节省就节省一点,就以往来说,在这家客栈里,每天至少也要个百来贯的。”

“不住这儿住那儿?总不能像和尚一样到庙里去挂单?何况在这儿有许多方便,出门车马就是现成的……”

李升再度笑笑:“有许多落第的举子,为了等待下一次大选,避免往来跋涉,往往在长安赁屋住了读书,既清静,又可以节省开支,公子也何妨这么办呢,老奴目前遇见了崔家表少爷,他也正是这么着……”

李益冷笑道:“你说明允那个书呆子,他会有甚么出息?苦读多年,仍然是个明经。”

(明经,是唐代士人一种资格。)“崔少爷才思虽然迟钝一点,但做人倒很踏实,他见到公子的花费,也很为您发愁,家里的情形,他是清楚的,他也劝您租幢房子住下,就在附近,有一所空宅,原主人也是个进士出身,此公子早两榜,去年谋到个小差事,离京上任去了,房子空着,只有一个老妈妈守着,倒也清洁宽敞,每个月只要三百贯,公子多赏她两百,她还可以洗衣服做饭,这样每个月有千来贯就够打发了。”

李益略觉动心:“你去看过没有?”

“老奴去过了,前后两进,六厅两进,还有两大院子,而且地点在新昌里,住的也都是读书的相公。”

李益对地点很满意,那是外地举子的集居地,多半是到京应试的,他有几个谈得来的朋友都住那儿,而且因为文人会集之处,衣冠中人也时相过往,相当适合,因此想了想才说:

“你认为可以,不妨就搬过去吧。”

李升深深了解这个小主人的个性,笑着道:“到了那儿有很多好处,公子对朋友们,可以说是为了准备秋天的大选多读点书,这样对那些老一辈的叔伯都有个交代,他们听见年轻人肯上进,总是很高兴的。”

李益笑了,这句话才说到他心里去了,他倒不是为了博个好评,而是从豪华的旅邸,一下子搬到那个清寒的地方去,面子上难以交代,于是李升替他想出了这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才是真正打动他的原因。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距离秋选尚有三个月时间了,而他的钱就只有这么多,搬到那儿去,除了三个月的开支,他还能匀出一半来应酬交际,因为他知道,能开口的地方都已去过了,不能再去第二次了。

这是他入京以后,第一次有了笑容,而且迫不及待地立刻促使李升迁居,好在行李不多,几口箱子两困书,雇了个挑夫,在当天晚上就搬到了新昌里。

新居令他很满意,前任主人很殷实,家具陈设都颇为考究,在寒士聚居的新昌里,算得上是气派的了。

他的表弟崔明允很热心,亲自来帮忙布置,还拖了几个斯文朋友来为他引见,李益也很热诚的招待他们,当天就叫了两桌酒菜,宾主尽欢而散。

这些文士中考场没有他得意,身家也没有他显赫,对他十分巴结,大概是笼络他以便图个出身,有几个家道很殷实,藉着庆贺乔迁新居,致赠很丰,化了四百贯叫雨桌酒,但他却收到了三千贯的贺仪,而且还真正地体会到受逢迎的滋味,午夜客去,他还在回味着那种乐趣,心中有了个决定,他一定要努力的争上游,一定要高高在人之上,方可以永远享有道种乐趣。

李益是个很聪明的人,也很快地作了个选择,在这批新交的朋友中,他看中了三四个家道殷实而又热衷富贵的,也挑了几个真正有才华,领着他们,拜会了一些在长安的世伯长辈。

前者是为了炫耀他的门路广,更赢取他们的尊敬,后者则是为了自己,让那些老的看看自己结交的朋友,赢得一个少年有为,慎交游的清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