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狼口余生(第2/9页)

杜英豪急切间抽不回钢叉,另二头也攻到了。杜英豪没有办法,只有在身上掏了样东西,朝前一杵,他是想掏匕首的,那知掏错了边,只摸到了一根黑黝黝的短家伙,却是一支火铣。

这支短铣是他从罗刹入那儿得来的战利品,而且还是巴罗夫侯爵亲自致赠杜英豪,以表敬意的纪念品,十分精致,有两根枪管并列,可以装填两发弹药,分两次先后击发。

杜英豪插在腰间,倒不是为了防身而是为了神气好看,那知这下子忙中有错掏了出来。

扑来的巨狼动作很敏捷,张开大口竟咬住了枪口,杜英豪是在慌乱中扣下了扳机。

轰的一声,枪弹由口中一直钻进肚子,再由小腹处穿出。那股力量变大,把那头巨狼撞得飞了起来,叭达一声摔下来就没再动。

杜英豪跟着又是一枪,瞄准了一头待扑土来的巨狼,枪弹由头骨中钻进,又报销了一头,举手之间,就是三头雄狼,而且响声,火花也把狼群结吓住了,一声厉嗥,所有攻击的狼群都退后了十来丈。

可是它们没有逃走,也没撤退的打算,在十几丈外,又聚了起来,依然采取包围的姿态。

这边的人才松了一口气。

检点一下,杜英豪杀了三头,王月华一头,李诺尔一头,其余的人只使对手受伤而已。

李诺尔道:“大哥,还是你行,一举手连杀三头雪狼,雪原上还没人能有此伟大的纪录。”

杜英豪苦笑道:“我是幸好仗着这支火铣,否则它们已经在啃我的骨头了。

”他们带去的两头猎犬,这下子也不怕了,绕着狼直转、直叫,向着狠群示威地咆哮着,狼群中有一头特别雄壮的,龇牙对猎犬吠了一声,居然又把两头狗儿吓得退了回来。

杜英豪本来要笑它们狗仗人势的,见状不禁诧然道:“那头狼好威风,隔着这么远,轻轻地吼一声,竟然把狗儿吓退了回来。”

李诺尔道:“那一定是狼王。”

“狼王?畜生还有王的?”

赵之方道:“一群之中,必有一头为主,发号司令,订定秩序,排解纠纷。

”杜英豪忍不住又问道:“狼儿也有纠纷?”

“群居在一起,纠纷必然难免,争食、争偶,甚至于争一个较好的洞穴,都会起冲突,这时便需要首领为之排解。”

“那首领一定能够公平处理吗?”

赵之方道:“兽类不会偏心,所以当狼王排解纠纷时,必然是依照传统的习惯公平处理,而其他的臣民也绝对服从;在狼群中还有一件最难得的事,就是对狼王的忠诚,它的部属不管在任何的情形下,都不会背叛它。”

“啊!有没有篡位夺权的事情呢?”

赵之方想了一下道:“狼王是全群中体力最强、智慧最高的,它当这狼王,有两项特权,就是最先进食,最先择偶,但是要有很多的责任,作战时身先士卒,指挥大局,决定进退,行进时领路,栖身时守卫,比别的狼辛苦得多,所以这个职位的责任多于享受,到了它的能力不支,群中有一条狼优于它时,它会自动退让,拥立新王,因此,两群狼会争领域而战,同一族的却从未有夺权之争。”

杜英豪听得呆了,李诺尔也钦折地道:“赵将军对狼性的了解如此深刻,真是难得。”

赵之方道:“我是听人讲的。在我家乡有个老人,幼年被一条母狼哺育,跟狼群一起生活,后来才回到人间生活,这都是他告诉我的。想必不会错,至于我对狼的了解,比李壮士可差多了。”

杜英豪望着那头雄狼,轻轻一叹道:“由此而看,狼倒是兽中的君子,这头狼王也是一位英雄了,我实在不忍心伤害它。”

李诺尔道:“大哥,你要除掉狼王?”

杜英豪道:“我想把它解决了,其余的狼群无主,必然会散了,可是我倒有些不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