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金衣银剑(第2/7页)

这就是金衣银剑,独一无二的杀手。

只是他更喜欢别人叫他金衣侯,因为他年纪不大,却已富比王侯。

即使在武林中,敌国的财富也是很令人艳羡的东西,他很愿意让别人羡慕他。所以,他从不介意在人前张扬自己的奢华。

这本来是一件很庸俗的事,但恰恰他做来,却显得十分自然。

能将炫耀做成一种优雅,一种个性,一种精致的生活态度,也是相当难得之事。

单靠这些,并不能让他窜起成为风头隐隐更在柳月刀、解忧刀之上的少年高手,他最奇特之处,在于他做杀手所收的酬劳,并不是金钱,而是这个死者的罪孽。只有十恶不赦的坏人,才能请动他手中的这柄大剑。

他杀关东大豪呼玛尔时,竟不惜卖身为奴,在呼玛尔家做了整整一年的苦工,直到确认呼玛尔的确坏事做尽,才在呼玛尔大宴宾客之时,将他从肩到脚劈成了两半。

所以,金衣银剑最可怕的并不是他掌中的大剑,而是当他找上你的时候,就已确定你是个坏人。当他杀到第十八个人时,已没有人敢怀疑这一点了。

所以,金衣银剑是最可怕的杀手,因为他杀的并不只是你的人,还有你的名声。而江湖中人看重名声,更远远在生死之上。

现在这个传奇一般的金衣银剑,就踏着月亮波纹而来,轻轻地站在了辛铁石的面前。

他微微笑着,等着辛铁石说话。

辛铁石却笑不出来。就算笨蛋也能猜出来,金衣银剑是来做什么的。

难道在江湖人眼中,他已经如此十恶不赦了么?

辛铁石默然着,近距离看来,金衣银剑肩头上扛着的巨剑尤为明亮,直射进他眼睛的深处。他有种想举手遮住的冲动。

就听金衣银剑笑道:“我本来还想跟你交个朋友的。”

湖面上的风吹起他身上的金衣,将光芒敲得满地都是:“听说九华老人的弟子辛铁石乃是第一豪爽之人,就算街头上的乞丐、大狱里的囚犯都能跟他交朋友,而且肝胆相照,从来不做对不起朋友之事,也从来不让朋友失望。很可惜,我一直要杀人,没空找你。”

辛铁石苦笑了笑,道:“你最好还是不要跟我做朋友,我最近正走霉运。”

金衣银剑道:“所以我就更后悔了,如果我早一步认识你,我现在就可以尝尝为朋友而战的滋味了……你知道,杀手最怕的不是危险,不是辛苦,而是寂寞。”他的眸子中有寂寞,所以辛铁石点了点头,道:“我懂,尤其是看着血从剑下冒出的时候,那就是寂寞的声音。”

金衣银剑默然,在这清冷的月下,想着血从那些头颅中喷出的微微啸音,他心中的落寞更重。

金衣、银剑的光芒下,他的人更显得黯淡:“所以我现在一点都不想杀你。因为我不想让我的寂寞更深。所以你一定要证明给我看,你并不是个坏人。”

“但谢大侠给我的时间并不多,所以你一定要抓紧时间。为了让你感受一下压力,我特意带了这柄银衣剑来。金衣侯、银衣剑,这才是我本来的名字啊。”说着,他慢慢抬手,将那柄长大到有些滑稽的银衣剑握在了手中,遥遥指向了辛铁石。彭湃的剑光随着这简单的动作,宛如秋潮怒卷,向辛铁石涌了过来。

比较起来,他的剑上的杀气还没有荀无咎强,但银衣剑那璀璨的光芒以及巨大的剑身却增强了剑气的威力,恍惚之间,就宛如一座银色的宫殿,向辛铁石撼了过来。

辛铁石深深吸了口气,他手中握着的青阳真君佩剑,名气、材质绝对不亚于这柄银衣剑,但他的伤极重,真气几乎已枯,稍微一动,心肺之间便宛如刀砍斧凿一般,痛彻入骨,那柄宝剑无论如何都提不起来。

连番激斗,强运懒龙血激动飞血剑法的结果,就是他全身的精血已基本耗尽,几乎成了个废人。在银衣剑宛如炙日一般的轰压下,辛铁石一时大汗淋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