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为己 Each Man Worships Himself

菲洛眯眼和大个粉佬对视,对方也瞪回来。他们就这样对视了很久——即便算不上一直瞪着,也相去不远。对视。粉佬个个又软又丑又白,但这家伙更特别。

这家伙奇丑无比。

她知道自己伤痕累累,日晒风吹让皮肤糙得像皮革,常年在荒野中躲藏更是雪上加霜;但那家伙白白的脸看起来像一面用烂的盾牌——满是砍痕、擦痕、刺痕还有凹坑。这样一张脸上还长着眼睛简直就是奇迹,但事实如此,它们还跟她对视。

菲洛认定他是个危险人物。

他不仅个儿大,而且强壮。非常强壮。体重可能是她的一倍,粗壮的脖子肌肉虬结。她感到他体内散发的力量,也不怀疑他能单手举起她,但她并不担心——他得先抓住她。高大强壮会让人变慢。

慢下来就危险不了。

她也不担心那些伤疤。那只能说明他经历过很多战斗,并不意味着他赢了。真正让她担心的是他的坐姿——一动不动,但并未放松,而是保持警惕,蓄势待发;还有他眼睛转动的方式——狡猾且谨慎地从她身上转到其他地方,再回到她身上。那双黑眼睛若有所思地注视着她、掂量着她。他手背的血管很粗,但手指修长灵活,指甲内沾了一线泥沙。他缺了一根手指,留下一截白色断桩。这些都让菲洛不舒服,都透出危险的味道。

她可不想赤手空拳和这种家伙打。

她把匕首交给桥上那个粉佬了。她当时几乎就要刺过去,但最后还是改了主意。他眼里的某些东西让她想起了脑袋被古尔库人挂上长矛前的阿尔夫——悲伤镇静,似乎能理解她。最终,她违心地交出兵器,让人带她来这里。

愚蠢!

她后悔死了,但必要情况下,她用什么都能打。大部分人意识不到武器随处可见。有可以投掷的东西,有可以将敌人掷在上面的东西,还有可以砸坏了使唤或直接拿来当棍子的东西。撕下的布料可以勒死人,泥土可以迷住眼睛。即便什么都没有,她还可以用牙咬开喉咙。于是她卷起双唇,向对方展示自己的牙齿,但他似乎毫不在意。他就坐在那儿,盯着她。安静,平和,丑陋,危险。

“该死的粉佬。”她自言自语地嘶声道。

相比之下,那瘦子几乎毫无危险。他留着女人一样的长发,看起来病恹恹的,笨手笨脚,神经兮兮,不断舔着嘴唇。他时而偷瞟菲洛一眼,等菲洛狠狠瞪向他又马上转开视线,吞口口水,喉结上下蠕动。这担惊受怕的家伙应该不是威胁,但菲洛在与大个儿对视的同时还是用眼角余光注意着他,不敢完全放松警惕。

生活教会她要以防万一。

还有那老头。她对粉佬是一个都不信任,但最不信任的是那秃顶老头。那老头的鼻子和双眼围绕着深深的、冷酷的皱纹。他的颧骨轮廓分明,他有一双粗壮的手,手背生着白毛。如果要杀这三人,菲洛一定先杀他,尽管大个子外表最危险。那老头有奴隶主的眼睛,他将她上上下下审视了个遍。那是冷酷地估量价值的眼神。

混蛋。

余威称那人为巴亚兹,两人似乎很熟。“那么,师弟,”秃顶粉佬用坎忒语说——师弟?无论如何,两人显然没有血缘关系,“伟大的古尔库帝国近况如何?”

余威叹口气:“奥斯曼夺取皇位才一年,但已粉碎了所有叛乱,整个宫廷都对他俯首帖耳。这位年轻皇帝变得比他父亲更可怕,他的士兵骄傲地称他为‘奥斯曼-乌-多沙’。现在他几乎统治着所有坎忒人,南海沿岸都唯他马首是瞻。”

“除了达戈斯卡。”

“是的,但他正盯着那里,他的军队在半岛上集结,他在达戈斯卡城内的间谍空前活跃。北方战事一触即发,要不了多久,奥斯曼就会觉得夺取城市的时机业已成熟。我觉得一旦开战,那座城市撑不了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