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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阿贝再次开始转动嘴角的雪茄,根本没有注意到我的小小炫耀。在阿贝·布龙斯坦看来,他的前诗歌编辑本来就该懂希腊语。“呃,无论是当时还是现在,我唯一可以用来描述加尔各答的词语就是……瘴气。除此以外,我甚至想不出别的任何形容。”

“它的确建筑在一片沼泽之上。”我还是不太高兴。我从没见过阿贝这个样子,神神叨叨地说些胡话,简直就像你一直信赖的老好水管工突然开始大谈特谈占星术,“而且雨季就要到了,我猜,这的确不是一年中最舒服的时候。可是我认为……”

“我说的不是天气,”阿贝打断了我,“虽然加尔各答的确又潮又热,是我待过的最可怕的地方。简直比1943年的缅甸和台风季节的新加坡还要糟糕。耶稣啊,它甚至不如八月的华盛顿。不,博比,我说的是那地方本身,真见鬼。那座城市有些……有些瘴气沉沉的。我待过的脏乱差的地方可不少,但没有哪座城市像加尔各答那么无聊、差劲。想到那地方我就浑身起鸡皮疙瘩,博比。”

我点点头。真是太热了,我感觉眼皮后面开始抽痛。“阿贝,你是没见过真正糟糕的地方。”我温和地说,“试试看,去北费城待一个夏天,或者芝加哥南边也行,我就是在那里长大的。然后你就会觉得加尔各答简直像是娱乐城了。”

“嗯,”阿贝的视线根本就不在我身上,“也不光是城市本身。我想离开加尔各答,于是我的总编——可怜的笨蛋,他几年后得了肝硬化死掉了……总而言之,那个浑球儿给我派了个新活儿,让我去孟加拉乡下的某个地方报道一座桥的建成仪式。我是说,那地方连铁路都没有,两片丛林全靠这座该死的桥连在一块儿。桥下面的河有几百码宽,水深可能只有三英寸吧。但这座桥是用战后美国提供的第一笔援助款建起来的,所以我得去报道这事儿。”阿贝停下来望向窗外。街上某处传来西班牙语怒气冲冲的叫喊,但阿贝似乎并没有听见,“总而言之,特别无聊。工程师和施工队伍已经离开了,仪式上有政客,有宗教人士,大概就是印度很常见的那一套。一切结束以后,时间已经很晚了,我来不及坐吉普车回去——反正我也不急着赶回加尔各答——所以我就在村子边上的一座小客房里住了下来,那幢房子可能还是英占期的遗物。那天晚上真是热得要命——汗根本滴不下来,直接就在皮肤上蒸发了——蚊子多得让人发疯,于是到了午夜以后,我索性爬了起来,信步走到桥边。我站在那里抽了支烟,然后开始往回走。要不是有月光,我根本就不会看见那一幕。”

阿贝取下嘴边的雪茄,做了个怪相,仿佛是在嫌弃雪茄的味道。“那个孩子看起来顶多十来岁,或者更小一点。”他说,“桥西边的水泥桥墩上有几根支出来的铁棍,可能是加固支撑用的,那孩子就被穿在铁棍上面。看得出来,当时他没有一下子死透,铁棍从他身体里穿过去的时候,他还挣扎了一会儿——”

“他爬到桥上以后摔了下去?”我问道。

“嗯,我也是这么想的。”阿贝说,“当地政府在验尸报告里也是这样说的。但我真他妈想不出来,他怎么能恰好就扎到那些棍子上……除非他是从高处的梁上跳下去的。然后又过了几周,就在甘地结束绝食和加尔各答的暴乱平息之前,我去了英国领事馆,想查一篇文章,基普林的《建桥者》。你应该读过吧?”

“没有。”我说。基普林的散文和诗我都读不下去。

“值得一读。”阿贝说,“基普林的短篇小说相当不错。”

“那么这篇小说讲了什么?”

“呃,故事的核心是这样的,孟加拉人有个传统,每座桥修完以后,他们都会精心准备一个宗教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