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第2/3页)

大多数水手都在脖子上松垮垮地系着围巾或是手帕,身上有刺青,还留着胡须,戴着金耳环。有些水手外表苍老,但大多只比我年长十岁左右。我很快发现,他们的家乡天南地北:伦敦、苏格兰、威尔士、西南诸郡。船员中有不少黑人,大约占了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其中有些是逃亡的黑奴,他们在海上找到了自由,得到了船长和其他船员的平等对待——或者说,得到了和其他社会渣滓同等的对待。还有些人来自美洲殖民地,来自波士顿、查尔斯顿、纽波特、纽约和塞勒姆。大多数人似乎永远带着武器:弯刀、匕首、燧发手枪。而且似乎从来都不止一把——后来我才知道,这是为了防备火药受潮无法开火的情况。

他们喜欢喝朗姆酒,谈起女人时的用语和方式粗俗到令人难以置信,而且最喜欢的事就是大声争吵。但船长的规定却能将他们维系在一起。

船长是个苏格兰人,名叫亚历山大·多尔齐尔。他是个大个子,不苟言笑。他重视船上的规定,最喜欢做的也莫过于提醒我们规定的内容。当我们聚集在后甲板、主甲板和前甲板上的时候,他会站到艉楼上,手按栏杆,然后警告我们说,所有在值勤时打瞌睡的人都要被处以涂焦油裹羽毛之刑(译注:一种主要目的在于羞辱的刑罚,将受罚者的身上涂以焦油,随后粘上羽毛并示众)。男男苟合者将处以阉割之刑。下层甲板禁烟。禁止向压舱物撒尿。(没错,就像我之前说过的那样,我自己当上船长以后也照搬了这条规定。)

我毕竟缺乏经验,而且刚上船不久。在那个时候,我根本没想过自己可能会违反规定。

我很快适应了海上生活的节奏。我练出了平衡感,学会了根据风向待在船的哪一边,以及吃饭时把手肘放在桌上,免得餐盘滑落。他们安排给我的都是瞭望或是守夜的工作。我学会了在浅水区域测探水深,也懂得了航海术方面的基础。这些都是我从其他水手那儿听来的。他们除了夸耀自己和西班牙人作战时的英勇之外,最喜欢的就是讲述关于航海的宝贵经验,像是:“夜晚红云起,水手心欢喜。晨间红光现,水手须警戒。”

天气。还有风向。我们受制于它们。当这两者不理想的时候,平时的欢快就会被阴郁的气氛所取代,在狂风巨浪之中,那些日常的工作突然变得攸关存亡,我们只能在操纵船帆、修补船壳和排出积水的间隙草草进食。为了保住自己的性命,所有人都会全神贯注,没日没夜地默默拼命忙碌。

那些日子让人精疲力竭,身心交瘁。我始终保持着清醒,他们总是让我攀上横桅,或者去下层甲板操纵水泵,偶尔有机会休憩的时候,我就会靠着下层甲板的舱壁,蜷缩身子小睡。

等到天气好转,生活就会恢复正常。我会观察那些年长的水手,看着他们喝酒、赌博、聊女人,也渐渐意识到,我在布里斯托尔的事迹相比之下是多么乏味。我想起了那些在西南诸郡酒馆里遇见的人们,想到他们自以为是久经考验的酒徒和斗士,如果他们看到这些水手,肯定会自愧不如。在船上,人们会毫无理由地大打出手。他们会立刻拔出刀子,不见血不罢休。我在海上度过的头一个月里,听到的骨骼碎裂声比有生以来的这十七年还要多。而且别忘记,我可是在斯旺西和布里斯托尔长大的。

只不过,这些争斗开始和结束同样迅速。他们前一秒还拿刀抵着别人喉咙,下一秒就会拍拍肩膀表示友好,虽然动作就像出拳时那样用力,却能收获预想中的效果。船长规定,如果有人争吵不休,他们就必须去岸上,以剑或手枪进行决斗。当然了,没人希望走到那一步。吵架是一回事,可能死掉就完全不同了。所以争吵往往来得快去得也快。怒火燃起,旋即熄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