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工厂

阿玛迪西亚中午的太阳暖洋洋地照在佩林的头顶上,高高的天空中正迅速地飘过一朵朵白云。他催赶毅力朝奥米扎前进,这里大约在阿玛多西南方百里以外,他有些焦躁地让胯下的枣红马保持着小跑的步伐。大道两旁视野所及之处,全都布满了农田。石砌小屋的茅草顶上,一缕缕灰烟正从烟囱里飘出来,许多草鸡都在谷仓前面刨土寻食。肥尾绵羊和黑斑花牛在被石砌矮墙环绕的草地上吃草,男人和男孩们在田地里耕耘或播种,看样子,今天是这里的洗衣日。佩林能看到不少房子后面的柴火堆上坐着冒热气的大锅,女人和女孩们将洗好的衬衫、外衫和床上用品挂到晾衣绳上。周围仅有的一些残存的灌木丛林也应该是为这里的人伐取柴薪才保留的。

佩林让自己的意识伸展出去,寻找狼群,却一无所获,这并不奇怪,狼总是会避开人类群居的地方和缺乏荒野之气的地方。吹过他身边的微风变强了,佩林拉紧斗篷,裹住身体,今天他需要用衣装来衬托自己的身份,不过这依旧只是一件普通的褐色斗篷。他唯一的丝绸斗篷镶着裘皮衬里,在这种日子里就显得太热了。不过,他穿上了绣银线花纹的绿色丝绸外衣,他的斗篷别针外形是一金一银两颗狼头,这是菲儿送他的礼物,佩林一直觉得这枚别针太过华丽,但他在今天早晨从箱子底把它翻了出来,这应该能为他的斗篷作一些装点。

让佩林感到惊讶的是那座小镇周围田野中散布的匠民马车,佩林能看到五辆属于他们的马车。根据艾莱斯的说法,只要两辆匠民马车遇在一起,就是他们的节日;如果有三辆聚在一起,他们会连续庆祝几天。但除了在夏季阳之日的特定聚会地点以外,匠民们很少会大规模地聚集。佩林有些希望能带亚蓝来,只是这样马希玛就有可能知道他此行的目的,如果亚蓝能在他的族人中多待一段时间,就能下决心放弃刀剑。要解决那个棘手的麻烦,这是佩林能想到的最好的办法,不过他对此其实没有什么信心。亚蓝喜欢利剑,也许是有些太喜欢了,佩林却不能将他赶走。正是他把剑放在亚蓝的手中,现在,亚蓝和亚蓝的剑就成为了他的责任。但如果亚蓝真的倒向了马希玛,那就只有光明知道他会变成什么样的人了。

“你一直在朝那些图亚桑皱眉,大人。”科尔甘将军悠缓的声音在佩林耳边响起,佩林现在已经能稍稍适应这种怪异的语调了。“他们在你的疆域内惹过什么麻烦吗?我们家乡没有这样的人,不过就我所知,唯一与他们有关的麻烦就是当地居民经常会把他们赶走。很显然,他们都被视作可怕的盗贼。”

她和密什玛今天都身着华服——用红色和黄色丝线滚边的蓝斗篷,有着蓝色袖口花纹和黄色翻领的红外衣。在她外衣左侧胸口部位绣着三根蓝色的竖条,形式如同霄辰头盔上的细长羽毛,这是她的军阶,密什玛有两根这样的竖条。十二名士兵骑马跟随在他们身后,身披条纹铠甲,戴着彩绘头盔,以完全一致的角度持握着他们的钢锋长矛。菲儿的随从走在霄辰人身后,同样是十二个人,他们穿着提尔风格的条纹灯笼袖绸缎外衣,和胸前有表明贵族等级的彩色横纹外衣,腰间都佩挂长剑。但看上去,他们远没有那些霄辰军人危险,而且他们似乎也明白这一点。每当有微风从背后吹来的时候,佩林都能嗅到一丝恼怒的气息,他相信这种气味应该不是来自那些霄辰人,那些士兵身上散发出的气息中只有沉静与耐心,如同一群正在默默等待的狼。他们知道自己的利齿很快就会派上用场,但并不是现在。

“呵,他们不时会偷走一只鸡,将军。”尼尔德打了个哈哈,捻了捻他打蜡的细胡尖,“我可不会把他们看成是‘可怕的’盗贼。”刚才那些霄辰人在看到他施展神行术时露出的惊讶表情显然让他非常得意,直到现在,他在马鞍上还是一副神气活现的样子。他大概已经很难记起自己在一年以前还没有穿上这件黑色外衣的时候,一边在父亲的农场上干着杂活,一边寻思着要娶邻家的女孩做老婆的样子了。“要当可怕的盗贼是需要勇气的,匠民可是连半点勇气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