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闹钟响到第七遍,我却还是不愿意起来。突然想到早上有会议,便一个鲤鱼打挺翻下床。

定睛一看,发现当天是周六,我松了一口气,重新躺回床上,面对天花板发了一个无比沉重的呆。

我摁下遥控器上的开机键,挂在墙角的音响唱了起来。一首温柔的爵士成功挑起了我的睡意。我憋着尿扭了一会儿,刚想滑回温暖的被窝,哪知下一秒,电话响了起来。

韩露约我去“花神咖啡”见面。她说自己刚从昆明演完两场回来,早班机,下午又要飞成都,抽空聊两句。

我挤满眼屎的双目大肆喊着拒绝,可好奇心却强迫我答应下来。令我好奇的并非她的近况,而是那副老生常谈的话题——谁睡了她?她睡了谁?谁甩了她?她又甩了谁?

推门而入的同时我朝窗边望,韩露早到,已经在那盆龙骨旁坐下了。我俩约会,她向来早到。其实不仅仅是约会,生活中任何一件无关痛痒的小事,只要有我参与,她便总是抢先一步。

甚至连大姨妈都来得比我早。

落地窗边那盆龙骨左后方是我们的老位子,这几年我俩各忙各的,见面次数越来越少,她常常忙演出到热火朝天,我赶稿赶到不分昼夜。我们只好抽空来这儿喝咖啡,说说自己傻逼,说说对方傻逼,再不行就说说路人傻逼。那位置是窗边死角,非但不咋眼,反而显得逼仄,令人备感压抑,向来不受人待见。

我走上前,弯弯腰想要给她一个拥抱,却被她顺势推开。

“这套省了。”韩露不看我,面无表情地说道。

半年没见,她的眉目间写满对尘世的轻蔑,看上去比之前多了一丝不羁。

“又失恋了?”我举头瞬间注意到她红肿的眼睛。

“没见我眼角青的!”她可能有些来火儿,将皮夹克随手揉作一团,不小心被肩部的铆钉扎了手。她轻声喊疼,接着咬牙切齿将衣服往空着的座椅里用力一塞。

“被那个混蛋打了吗?”

“那个?说得跟你知道是哪个似的。”她接着抛给我一个很是不以为然的眼神,“还有,是我他妈先动手揍的他!”

韩露喝了口咖啡,抬头瞬间撞上我疑惑无比的眼神,悻悻补充道——

“他还手了。”

韩露是我的闺蜜,相爱相杀爱恨参半的那种。从大学到职场,大浪淘尽,友谊的小船上最终只剩下我俩。我们是截然相反的两类人,我处子,她脱兔,这点从外貌上就看得出来。

大学那会儿,韩露的外号是“马丁女”,她对人生持open态度,很早就定下了人生基调——烟熏妆,皮夹克,大光腿,一双马丁靴穿过春秋冬夏。

再说说我们之间的友谊,并非好感累积的成果,而是时间堆积出的恶果。不过是日久生恨,恨久生惜。

女生的情感世界跟男生不同,越是亲近的人越是容易心生嫉妒。

比如我发朋友圈,她会留言冷嘲热讽,也曾将我的秘密卖给其它女生。后来甚至跟我上演过“夺爱冷英凯”的戏码。当然,我也不是什么省油的灯,有几次被逼急,画了她的裸体连名带姓张贴在了校园公告栏里。

然而,每年我过生日收到的第一条生日祝福一定来自于韩露,还有各种各样的礼物,关系好的时候是好看的手工艺品,关系不好的时候是一把恶作剧菜刀或者臭屁味橡皮糖。

韩露的父母都是博士,兴许正是家法严厉导致了她的叛逆。她说自己从小听着nova menco长大,励志成为一名flamenco吉他手。自从哥哥步父母后尘也成为一名光宗耀祖的人类学博士之后,父母便放弃了对她的全部期待。她大学时期就加入了一支校外乐队,跟着几个五大三粗的男人东奔西走参加演出,大四退学,开始跑商演,后来也出过几张独立的flamenco吉他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