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第3/3页)

可是直到进了府城,谭盛礼都被让他单独去卖柴,心里不禁觉得遗憾。

不过很快就被府城的热闹吸引,哪儿还记得什么遗憾。

天色已晚,继续赶路的话天色黑尽恐怕找不着歇脚的地儿,正好要去书铺买书,谭盛礼就让他们赶车进城,明早再走。

街上喧闹,行人来来往往,要比桐梓县繁华得多,谭振兴像没见过世面的穷酸书生,看哪儿都觉得新鲜,便是街道两旁的树他都觉得更高大粗壮,惊叹声快把街头卖艺的掌声给比下去了。

谭盛礼骂他,“再吵信不信把你丢下去。”和谭振兴说话就不能好言好语,你稍微给点颜色他就开染坊,这不,他训斥两句耳根子就清静了。

依着谭振学指的方向,他们找了间深巷的客栈,来不及喝杯茶,谭盛礼问了书铺位置就离开了,留下谭振兴额手称庆,“二弟,父亲出去快活了,咱们也去吧。”

谭振学:“……”

“大哥,是不是两天没挨打你皮又紧了。”

父亲明明是去书铺买书的,从谭振兴嘴里说出来怎么听着不得劲呢。

“哪能呢,后背还痛着呢。”除了痛还痒,总想伸手挠,又怕挠狠了留疤,谭振兴硬是忍着不敢挠。

谭振学铺好床,打开包袱,里边是他以前写的文章和诗,离家前想卖掉的,谭盛礼说留着以后有用,他就全带着了。

“大哥,看书吧。”虽说在马车里天天都有看书,注意力终究不如在家的时候,不好好看书,明年院试又白来一场。

他们住的楼上,推开窗户就能看到热闹非凡的大街,谭振兴按耐不住了,“父亲都不在咱们还看什么书啊。”

“父亲会回来的啊。”谭振学不知谭振兴脑子里装的什么,他翻开书,两耳不闻窗外事的读起来。

谭振兴觉得无趣,出去找谭振业,看谭振业和谭生隐都不搭理他,他只能去找汪氏。

汪氏诚惶诚恐,“相公,府城物价高,咱们没钱啊。”而且也不识路,走丢了怎么办?

“出去看看热闹哪儿就用得着花钱啊,咱家也不穷,你能不能别整天想着钱钱钱的,市侩!”谭家是书香世家,不能沾染了铜臭味,想到这点,谭振兴警告汪氏,“城里不比村里,你的言行举止彰显着谭家长媳的风范,不要给我丢脸。”

要不他为什么想休妻呢,汪氏出身乡野,目光短浅,进城容易被灯红酒绿迷眼丢谭家脸面。

不行,必须休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