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欲戴王冠必承其重吼(第2/7页)

泰加看着阿穆尔叼在嘴里的纯白透明的漂亮大花问:“这是什么?”

巴克利:“泰加,这是雪莲花,吃了对身体好,等会儿我们进食的时候可以吃一点。”

泰加知道巴克利和阿穆尔懂得很多他们不懂的,既然他们都说吃了好,那就吃。

虽然已经跟着泰加生活了这么长时间,巴克利的性格内敛还是无法喊出泰加爸爸,泰加也从未要求过巴克利喊他爸爸,泰加不在乎这些,只要小崽子们开心就好。

回到苔原,泰加捕猎了一只驯鹿,老虎最爱吃的还是鹿肉。

阿穆尔和巴克利撕下了雪莲的五个花瓣,一只虎吃一瓣,雪莲花是大补之品,鹿血也大补,一次不能吃太多,一片就够了。

他们喝着鹿血吃下了花瓣,虽然花瓣的味道对于老虎来说并不好,但鹿血香啊,花瓣也少,就很好吃,再吃鹿肉那就更是美味。

没有吃完的雪莲花,阿穆尔和巴克利把它放在了一块石头缝里,石头缝很窄,别的动物吃不到也踩不到,只有他们变成人类伸手进去才能拿到。

石头缝很干燥,雪莲花在里面可以自动风干也不用担心储存问题。

随后很多天,他们都是这样,下午到苔原捕猎吃饱之后休息玩耍到傍晚时分再回到雪山。

泰加带着小崽子们在苔原捕猎的时候基本都在芬里厄的领地里,因为芬里厄的领地距离雪山最近。

阿穆尔记得芬里厄以前的领地可不在雪山脚底下,好像是泰加带着他们在这里生活之后,芬里厄才带着狼群将这里占为领地的。

也不知道芬里厄到底是几个意思,阿穆尔懒得去想,反正现在他们完全不用担心会被狼偷袭,过的很滋润。

通过这段时间的观察,阿穆尔发现渣狼芬里查现在的日子有点惨,几乎每天都会被狼群教训一顿,吃的也是狼群吃剩后最差的食物,能有肉渣和内脏就不错了,一般是连肉渣都被啃干净了的光骨头。

阿穆尔看到芬里查趴在狼群的最外围,因为这段时间吃的太差原本油光锃亮柔滑美丽的皮毛变的黯淡无光又毛躁,甚至大片大片的毛都掉了,身上到处都是伤和血迹,整只狼消瘦了很多,随时都是无精打采的。

不过因为芬里查的颜值太高,就算如此狼狈不堪,反而增添了几份潦草野蛮的俊逸。

芬里厄对左右的狼说了什么,那几只狼就到狼群的最边缘将几只最低等级的亥狼带到芬里厄的面前,这几只亥狼中当然包括芬里查。

狼王无聊的时候,经常会让亥狼“表演节目”娱乐众狼。

芬里查和几只亥狼卖力的表演着,他们在地上打滚,他们扮演被抓住的猎物趴在地上哀哀的叫着,旁边的乙狼骑在他们的身上取乐,他们只能更加摇尾谄媚。

阿穆尔觉得这个世界上最大的不公平大概就是长的好看的人和动物总是被偏爱,因为芬里查长的好看,在这群小丑一般的亥狼里格外的突出,反而让人更加心疼怜惜他。

此时此刻的芬里查就像是坠入炼狱的天使,落魄街头的王子,陷入泥潭的天鹅,他原本应该高贵到不可一世,他表现的越谄媚越卑微越低.贱,越是让人心疼,就好像把最美好的事物毁掉的惨烈痛感。

而其他几只长的丑的亥狼受苦受难好像就是应该的,他们的丑态只供玩乐。

芬里厄看着往昔被自己宠上了天的弟弟,他浑身上下每一根毛都写满了心疼,但他还是得狠下心来锻炼弟弟。

看表演的还有芬里查的三只小崽子,他们还不满月安静的趴在芬里厄的怀里,芬里厄把对弟弟的宠爱全部给了三只幼崽,小崽子们一个个长的圆溜溜胖嘟嘟的,十分可爱。

三只狼崽从小就看到他们的麻麻被狼王打被狼王驱赶,因为他们不是狼王的幼崽,麻麻带着他们生活的非常艰难,而他们的爸爸芬里查从来不管他们,最后看他们快饿死才把他们接到了芬里厄叔叔的狼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