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孺子牛(第2/2页)

“怎么弄?”牛头人吃完了龙虾,舔着手上的油脂,一双特大号的眼睛闪着纯真的光芒,看着陆逊。

“走,去餐厅。”陆逊无语了。

“那个,我没金币。”牛头人即使缩在角落也很显眼,不过他明显不是奴隶,奴隶都被关在舱底,有佣兵看守。

“我想听你说说潘帕斯草原的故事,我是个牧师,将要去那里旅行。”陆逊看出了牛头人的顾虑,这句话用上了纯正的比蒙语。

自从成为牧师以来,陆逊已经说过瑞雪尔语,爱琴通用语,索巴丁矮人语,现在又加上了比蒙语,他忽然发觉自己很有语言天赋。

“你的爱琴通用语说的还行,听说比蒙的智商比不上人类,看来是谣传。”刚才牛头人说的是爱琴通用语,也就是一千年前大地精时代的地精语,地精商人和他们的商品是那个时代的主旋律。

“你错了,我们比蒙也只有几个种族的智慧勉强可以和人类持平,而我,作为一位侍奉战神坎帕斯的圣坛祭司,战神赐予了我智慧。”牛头人很谦虚。

“我日,萨满祭司,那不是和我职业差不多,还好我是牧师,听说比蒙的萨满祭司和我们的魔法师是天生的战场死敌。”陆逊说这话的时候挡在了小诺诺面前,魔法师的魔力波动可瞒不住同样使用元素力量的比蒙萨满。

比蒙兽人都是天生的战士,骨子里流淌着好战的血液,而萨满祭祀,正是这血液的引导者,比蒙兽人经常会在战场上因为杀戮的刺激失去理性,萨满祭祀,会在每一个时刻校正他们的理智,而且,萨满祭祀的辅助战歌和人类牧师的圣诗有着异曲同工之妙,都是辅助类魔法,可以很大强度的增加军队的战斗力,一个有着萨满祭司或是神父的二十人小队的战斗力绝对抵得上同样装备的三个小队。

不过比蒙萨满祭祀却从来不把牧师看作死敌,而是选择了有着强大攻击力的魔法师,这不得不说是他们好战血液的因素,虽然萨满祭司在攻击力上不如人类魔法师,但是他们可以通过通灵战歌召唤魔宠帮他们作战,来弥补战斗力的不足。

比蒙萨满龙祭祀可是有着和人类的龙骑士相媲美的战斗力,曾经的海加尔山战役,有过一位龙祭祀单挑人类五位龙骑士的史诗战绩。

每一个萨满祭祀都以战胜爱琴的人类魔法等级顶端的存在,魔法圣奇奥而努力试炼着。

陆逊依稀记得牧师也可以召唤宠物的,只是他这个莫名其妙半路出家的家伙完全是个牧师常识文盲,好面子的陆逊也不好意思问别人,他是多么的想看到一个牧师呀。

“小女孩很善良,她是我的朋友,比蒙手中的武器永远不会挥向朋友。”

“你真是淳朴的可爱。我叫古德里安·逊·陆。”陆续伸出了右手,他忘记了爱琴不流行握手礼。

“我是诺诺。”小诺诺从陆逊身后探出了脑袋,看着憨厚的牛头人。

“我的名字是怒蹄,没有姓氏,直到我完成试炼回到部落,父亲才会允许我使用家族的姓氏。”怒蹄看样子年纪不大,也就二十多岁的样子,说这话的时候,他的眼里有着浓的化不开的悲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