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女巫(第4/15页)

黎莎知道罗杰喜欢自己——几乎所有人都知道。镇上有半数女人认为她一定是疯了才不好好珍惜他。为什么不?罗杰有俊俏而带着稚气的面孔,还有过人的机智。他的音乐美得难以形容,而且可以在黎莎情绪最低落时哄她。他曾不止一次明确表示他愿意为她而死。

尽管努力尝试,黎莎还是没法以爱人的眼光看待他。罗杰至今未满十八,比她整整年轻十岁,只能做她的朋友。从许多方面来说,罗杰是她唯一的朋友——她唯一信任的人。他是她不曾拥有的弟弟,她不希望伤害他。

“你的学徒坎黛尔昨天来找我。”黎莎说。“其实她是个美丽的女孩。”

罗杰点头。“也算是我最有天赋的学徒。”

“她问我会不会煮催情药水。”黎莎说。

“啊!”罗杰大叫。接着他突然停步,转头看她。“等一等,你会吗?”

黎莎大笑。“当然会,但我不会告诉她。我给了她一剂甜茶,教她与心仪的人分享。当心她端给你喝的茶哦,不然你可能一整个晚上都在和她接吻。”

罗杰摇头。“永远不要和学徒乱来。”

“另一句艾利克大师的名言?”黎莎讽刺道。

罗杰点头。“而且我可以很高兴地说他恪守这句名言,我听说公会里不少学徒没有像我这么幸运。”

“这是两码子事。”黎莎说。“坎黛尔年纪与你差不多,而且买催情药水的人可是她。”

这时,最后一丝阳光已经消失在天边。恶魔雾气般的形体自雪地四面八方浮现,凝聚成许多张牙舞爪的地心魔兽。它们在空气中闻到了他们的气味,却怎么也找不到他们。罗杰耸耸肩,戴上兜帽,拉紧七彩斗篷,强化魔印网。

厄尼为了避免造纸化学药品的气味招致乡邻投诉,而将房子盖在距离镇上很远的山腰,远得已经离开守护全镇的禁忌魔印圈守护范围。

一头木恶魔晃到罗杰面前,嗅闻着空气。罗杰全身僵硬,不敢在它搜寻时移动分毫。从斗篷下传过来的动静,黎莎知道罗杰正试图把魔印匕首握在手中。

“绕过去,罗杰。”黎莎说,继续前进。“它看不见也听不见你。”

罗杰蹑手蹑脚地绕过恶魔,战战兢兢地以指尖转动手中的匕首。他花了很多时间练习投掷飞刀,现在已能在二十步外射中恶魔的眼睛。

“实在太诡异了。”罗杰说。“如同在白天大摇大摆地穿越大批恶魔王国。”

“你这话要说多少次才会腻?”黎莎叹气。“这件斗篷就和房子一样安全。”隐形斗篷是她本人的发明,以魔印人教她的困惑魔印为基础。黎莎修改了那道魔印,以金线绘在上好的斗篷上。只要她一直用斗篷裹住全身,并以缓慢稳定的步伐行走,恶魔就看不见她的存在,就算她直接走到它们面前也一样。

接着她又帮罗杰做了一件,配合吟游诗人的五彩服装以亮眼的色彩绘上魔印。她很高兴罗杰舍不得脱下斗篷,就算白天也穿在身上;魔印人似乎从来不会穿自己帮他缝制的斗篷。

“不是说你的魔印不好,但我永远也不会说腻。”罗杰说。

“我相信你的小提琴音乐能够保护我。”黎莎说。“你为什么不能相信我?”

“我现在不就穿着斗篷吗?”罗杰问,伸手拉扯自己的斗篷。“我只是觉得有点诡异。我不想这样说,但你母亲说你是女巫似乎也不是没有道理的。”

黎莎瞪着他。

“至少是魔印女巫。”罗杰解释道。

“从前他们也说草药学是巫术。”黎莎说。“我只是在绘制魔印,就和其他人一样。”

“你和其他人不一样,黎莎。”罗杰说。“一年前,你连守护窗台的魔印都不会画,现在连魔印人都要向你求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