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浪迹小村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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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杰手舞足蹈地向前走,四颗亮眼的彩色木球在他头上翻转。他没有能力站在原地耍球,但罗杰·半掌必须维护自己的名声,于是他学会用别的办法弥补自己的不足,脚下如同行云流水般移动,将残缺的手掌保持在适合接球抛球的位置。

尽管已经十四岁,他的个子依然矮小,仅超过五英尺,有着红萝卜色头发,绿色双眼,脸形圆润,面色白皙,布满雀斑。他缩身、挺立、迅速回旋,脚步随彩球的节奏移动。五指分开的软鞋上布满灰尘,扬起的尘土在他身边飘动,每次呼吸都夹混着浓厚的干土气味。

“如果你不能原地耍球,还值得这样练习吗?”艾利克无耐地问道,“你看起来很不专业,而且观众和我一样不喜欢吃灰尘。”

“我又不会在路上表演。”罗杰说道。

“在小村庄表演时或许就会。”艾里克不同意,“那种地方没有木地板。”

罗杰乱了节奏,艾利克立刻沉默下来,看着男孩手忙脚乱地试图挽回局面。他最后终于再度找回节奏,但艾利克还是啧声不断。

“没有木地板,他们要怎么阻止恶魔在城墙内出没?”罗杰问。

“也没有城墙。”艾利克说,“就算只是一座小城堡,还是需要十几名魔印师才能维持城墙运作。如果一座村庄拥有两个魔印师外加一个学徒,已经算是非常幸运了。”

罗杰吞下涌入口中的胆汁,感觉些微头晕。十年前的惨叫声再度浮现脑中,他绊了一跤,背部着地,球纷纷落在他头上。他气呼呼地扬起残缺的手掌拍打地面。

“最好把彩球交给我耍,专心练习其他技巧。”艾利克说,“如果你把练习耍球的时间分一半去练习唱歌,或许可以唱三个音节后才开始出现破音。”

“你总是说‘不会耍球的吟游诗人根本不算吟游诗人’。”罗杰说道。

“别管以前说什么!”艾利克大声道,“你以为天杀的杰辛·黄金嗓会耍球吗?你拥有某种天赋。等你建立起自己的名声,你就可以招收学徒帮你耍球。”

“我为什么要别人帮我耍球?”罗杰问,捡起彩球,放回挂在腰间的布袋。做这些事时,他顺便摸了摸裤带旁令他心安的物品,也就是安安稳稳地收在暗袋里的护身符,以获取力量。

“因为真正赚钱的不是杂耍特技,孩子。”艾利克说着,举起永不离手的酒袋喝了一口。“吟游诗人表演就是为了赚钱。建立自己的名声,你会赚到大把密尔恩黄金,就像我从前一样。”他又喝了一口,这一次喝得更多。“但想要建立名声,你就得去小村庄演出。”

“黄金嗓从来没有在小村庄演出。”罗杰说道。

“一点也没错!”艾利克叫着,比了一个大幅度的手势,“他的叔叔或许有办法在安吉尔斯呼风唤雨,但他没有能力影响小村庄。等我们打造出你的名声,我们就可亲手埋葬他!”

“他不是甜蜜歌和半掌的对手。”罗杰立刻回道,很明智地将老师的名号放在前面,尽管最近安吉尔斯街头巷尾都把这两个名字顺序倒过来讲。

“没错!”艾利克高叫,迅速踢踏鞋跟,跳了一段捷格舞。

罗杰及时转移艾利克的怒气。过去几年里,他的老师变得越来越易怒,酒也越喝越多。罗杰的风头越来越盛,他的名号则越来越不响亮。他的歌声不再甜蜜,他很清楚这点。

“离蟋蟀坡还有多远?”罗杰问。

“明天午餐前就会抵达。”艾利克道。

“我以为两座村庄相距不超过一天的路程?”罗杰问。

艾利克咕哝一声。“公爵法令规定,两座村庄之间不能超过男人骑马路程一天的距离。”他说,“徒步行走就会比较远。”

罗杰的希望落空。艾利克真的打算光靠杰若的旧携带式魔印圈露宿野外道路,而这道魔印圈已有十年没有拿出来用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