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二章 接受国王的委托(第2/2页)

看来这家伙的确有点肚量,女儿死了还照样拿出这么多钱来,看来是个有信誉的雇主。只可惜我们这支被雇用的佣兵团,并没有多大的信誉。

我跟法尔肯已经欧陆桑每人拿了三分之一进入了自己的储物带。跟欲人又客套了一段时间,从对方那里得到自己要守备的具体位置后,带着手下在对方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送别下,离开了这座王宫。

别说这老小子,还真有点像三国里面的大耳贼刘备!都是想哭就哭,装什么像什么的主儿。若不是咱实在不是当官的那块料,还真想在他手下混混。

我们要守备的地方,是这个国家与奥斯曼帝国接壤的一个小村庄。

虽然不知道奥斯曼帝国是个什么东西,但是能叫帝国的地方,再怎么差,也差不到哪里。欲人告诉我们之所以要我们守备这里,是因为这里闹山贼。经常劫掠这里的村民,希望我们一边守备村庄,不让山贼肆虐,一边监视对方国家的行动。

听到让我们守备的原因,实在令我高兴啊!闹山贼而已!我们本身就是山贼出身,还会怕其他山贼?现在大陆上不是出现了什么山贼联盟吗?大家多少都相互有个通讯,只要碰上了,打个招呼,让他们三十天之后来这里继续作买卖,然后再给他们壹千蓝金币,应该没有什么问题。我的想法得到了整个佣兵团的支持。

十几天的快马加鞭,终于来到了这个与奥斯曼接壤的小村庄。这一路足足跑了接近七千公里的路程。出云公国的地盘的确比那些只有一千多平方公里的国家大多了。

这里的守备军通过飞鸟传书,早就接到命令,盼星星盼月亮的等着我们去换防。一看到我们,比见了亲爹还要亲。

换防工作整整进行了两天,又是要交接印章,召集村里的老一辈的住民沟通,整理乱糟糟的营地。要不是有欧兹他们在忙活,估计我早就发疯了。这些细致具体的工作真不是人干的。看来应该给他们长点工资了。我首次发善心的想到,不过这个想法一闪即过,我还要攒钱雇其他的佣兵团体,找教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