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王的战利品(第2/8页)

她没法跟史坦尼斯·拜拉席恩解释这些,她身为女人这件事似乎已足以令他嫌恶。她知道,青绿之地的男人习惯女人穿戴丝绸,温柔可人,而非披坚执锐,手执飞斧。但在深林堡的短暂接触,使她明白就算穿着裙服,史坦尼斯依然不会对她产生兴趣。即便和罗贝特·葛洛佛虔诚的妻子希贝娜夫人在一起时,他尽管表现得客气有礼,但仍颇感不适。对这个南方国王来说,女人似乎是另一个物种,与巨人、古灵精怪和森林之子一样莫测高深。连母熊都能让他磨牙。

史坦尼斯只听一个女人的话,不过他把她留在了长城。“我宁愿她在,”统领辎重队的金发骑士朱斯丁·马赛爵士坦言,“梅丽珊卓女士上次缺席是黑水河之战,结果蓝礼大人的影子从天而降,一半军队被河水吞没。”

“上次?”阿莎说,“难道这女巫来深林堡了?我可没见到她。”

“那算不上战斗。”朱斯丁爵士笑道,“你们铁民英勇善战,夫人,但力量对比太悬殊,况且我们还占了突袭的便宜。这回临冬城事先有所准备,卢斯·波顿的人也和我们不相上下。”

或许更多。阿莎想。

俘虏也有耳朵,史坦尼斯国王和他手下的军官在深林堡争论进军与否,她都听到了。以朱斯丁爵士为首的许多自南方追随史坦尼斯而来的骑士、领主打一开始就反对进军,但狼仔们坚持要打,他们不能容忍卢斯·波顿占据临冬城,还要从波顿私生子的魔爪中救出奈德的女儿。莫甘·里德尔、布兰登·诺瑞、大酒桶渥尔、菲林特氏族的人,甚至母熊都这样说。“深林堡到临冬城只有一百里格,”盖伯特·葛洛佛的长厅里吵得最激烈的那个晚上,阿托斯·菲林特宣称,“乌鸦飞上三百里就到。”

“一场长征。”名叫科里斯·彭尼的骑士说。

“没有多长。”高迪爵士坚持,这位高大的骑士人称巨人杀手,“我们已走了这么远,光之王会为我们指明前路。”

“到了临冬城下又如何?”朱斯丁·马赛反问,“两道高墙夹着护城河,内墙足有一百尺高。波顿决不会出城野战,我们的补给又不够围城。”

“你别忘了,阿尔夫·卡史塔克会加入我军,”海伍德·费尔道,“还有莫尔斯·安伯。我军的北方人人数可与波顿大人抗衡。城北森林茂密,可搭建攻城塔,建造撞锤……”

然后成千地去送死,阿莎心想。

“不如在此过冬。”比兹伯利伯爵建议。

“在此过冬?”大酒桶高声反对,“你以为盖伯特·葛洛佛存了多少粮草?”

满脸伤疤、外套上绣着骷髅飞蛾的里查德·霍普爵士转向史坦尼斯:“陛下,您的兄长会——”

国王打断他。“我们都知道我兄长会怎么做。劳勃会单枪匹马冲到临冬城下,威风凛凛地一锤砸碎大门,然后拳打卢斯·波顿,脚踹他的野种。”史坦尼斯站起来,“我不是劳勃,但我会出兵解放临冬城……不成功便成仁。”

上面的人心存疑虑,下面的兵却似乎对国王充满信心。史坦尼斯曾在长城脚下击溃曼斯·雷德的野人大军,又在深林堡肃清了阿莎的铁民。他是劳勃的二弟,著名的仙女岛海战的胜利者,在劳勃起义时坚守风息堡,他还持有英雄之红剑——魔法加持的光明使者——其火焰能点亮黑夜。

“敌人外强中干。”行军第一天,朱斯丁爵士向阿莎保证,“人们对卢斯·波顿敬畏有余,爱戴不足,至于他的佛雷盟友……北境从未遗忘红色婚礼,此刻聚集在临冬城的诸侯个个都在婚礼上失去了亲人。史坦尼斯全力对付波顿就好,其他北方佬自会倒戈易帜。”

你想得倒美,阿莎想,国王首先得对付得了波顿。傻瓜才支持输家。

行军第一天,朱斯丁爵士到她车里来了六次,送来吃喝及行军途中的消息。他很爱笑,讲不完的笑话,身材高大,体格健壮,有粉色的脸颊和蓝色的双眼,以及一头被风吹乱的白金色头发。他是位体贴的狱卒,时刻关心俘虏是否舒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