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亡首相(第3/8页)

男孩点点头,“我会记得的。”

他们把三匹马中最好的一匹给了王子,那是一匹大骟马,淡灰近乎于白。格里芬和哈尔顿骑在不那么优良的坐骑上,一左一右跟随王子。南行的路在维隆瑟斯镇高高的白色墙垒下延伸了半里多,然后沿着蜿蜒的洛恩河,经过柳树林、罂粟花田和一座高大的木制风车,风车叶片像老人的骨头一样动起来便吱咯作响。

太阳西沉,他们来到河边的黄金团营地。这是一座连亚瑟·戴恩看了都会赞许的军营——布局严整,井井有条,无懈可击。军营周围挖了深深的壕沟,里面装上削尖木桩;军营中帐篷排列成行,留出宽阔通道。厕所修在水边,所有排泄物皆被水流冲走。马儿统一拴在北面,在拴马的地方之外,更有二十几只大象在水边漫游,用鼻子拨弄芦苇。格里芬满意地看着这群灰色巨兽。全维斯特洛找不出一匹战马能与之抗衡。

营地周边的长杆上高高飘扬着佣兵团的金色战旗。甲胄在身、手执长枪和十字弓的哨兵在旗下往返巡逻,监视着附近的风吹草动。格里芬素来担心黄金团在哈利·斯崔克兰指挥下会变得纪律松弛——此人向来是个好好先生,对交朋友比治军在行——现下感到由衷的欣慰。

在营门口,哈尔顿跟负责守卫任务的军士交代了几句,对方便差人去找队长。来人的形象跟格里芬记忆中相比并无二致,依然那么丑:这个佣兵大腹便便、一身横肉,脸上伤疤纵横交错,右耳看起来像被狗啃过,左耳则全没了。“当上队长了,佛花?”格里芬道,“我还以为黄金团的标准比较高。”

“比你以为的更惨,”福兰克林·佛花说,“他们让我做了骑士。”他扣住格里芬,来了个令人喘不过气的熊抱。“即便以入土十多年的死人的标准,你的气色也很糟糕。染了蓝发,是吗?哈利说你要来,我差点吓得尿裤子。还有哈尔顿,你还带着这老小子啊?嘿,你个冷冰冰的臭婊子,很高兴见到你。”他转向小格里芬。“这位是……”

“我的侍从。孩子,这位是福兰克林·佛花。”

王子点头致意,“佛花是私生子的姓,你来自河湾地。”

“对喽。我妈本是果酒厅的洗衣妇,后来被领主的儿子强暴了,所以我算得上是个烂苹果佛索威。”佛花挥手示意他们进门,“跟我来吧,斯崔克兰已经让所有军官到大帐集合,召开军事会议。该死的瓦兰提斯人正磨刀霍霍,逼迫我们表明意图。”

黄金团的士兵们在帐篷外耍骰子、喝酒、拍赶苍蝇。格里芬不知其中有多少人清楚他的身份。大概没几个,毕竟过了整整十二年。即便那些曾跟他并肩作战的人,他们认识的也只是火红胡须、遭到流放的琼恩·克林顿大人,不是这个修面干净、一头蓝发的佣兵格里芬。对知情者们来说,克林顿是因为盗窃佣兵团的公共财产而被丢脸地赶出了团队,之后在里斯买醉身亡。这是个可耻的谎言,他始终耿耿于怀,但瓦里斯坚持要这样安排。“我们不想要任何人来歌颂忠勇的流亡首相。”太监装腔作势地咯咯笑着解释,“英勇牺牲的你会被人们怀念,但当个窃贼、酒鬼和懦夫的话则人人避而远之,很快就会被忘却。”

太监怎能了解男人的荣誉?为孩子的缘故,格里芬答应了八爪蜘蛛的要求,但暗地里痛恨着这份强加的侮辱。诸神保佑,让我活着看到孩子坐上铁王座,看到瓦里斯为此付出代价。到时候,我们来瞧瞧是谁被人忘却。

团长的帐篷由金线缝成,周围插了一圈长矛,每根长矛顶上都挂着镀金头骨。有颗头骨特别大,奇形怪状,它下面那颗头却只有孩子的拳头大小。凶暴的马里斯和他不知名的弟弟。其他头骨没有太多特点,只是有的人生前被锤子敲死,砸得头骨开裂,另有颗头骨有整齐的尖利牙齿。“哪个是米斯?”格里芬听见自己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