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利昂(第3/6页)

提利昂听了耸耸肩,“幸好我没鼻子。”

哈尔顿朝他浅笑道:“要是撞上‘巫婆之齿号’的柯拉大姐,你身上的其他部位也会不保哦。她外号残酷的柯拉,带着一船美貌绝伦的年轻处女,会把抓住的男人统统阉掉。”

“真可怕,我想尿裤子了。”

“你敢!”达克沉着脸警告。

“悉听尊令,我就先憋着。等碰到这位柯拉大姐,我打算找件裙子穿上,告诉她我乃君临城内的头牌胡子美女——瑟曦是也。”

这话把达克逗乐了,哈尔顿说:“好个下流小丑,耶罗,我听说裹尸布大王愿意满足任何能博他一笑的人一个愿望。或许这位灰王陛下会把你收去装点他的石宫哦。”

达克不安地看着同伴,“这玩笑开不得。我们就快到洛恩河了,他会听见的。”

“为了鸭子的忠告,”哈尔顿道,“我向你道歉,耶罗。你不至于吓得面无人色吧,我只是说说而已。悲伤领亲王的灰吻是不会轻易送出的。”

灰吻。单单这个词就足以让他浑身寒毛直竖。对提利昂·兰尼斯特而言,死并不可怕,但灰鳞病是另一码事。裹尸布大王不过是又一个故事,他告诉自己,不比传说中在凯岩城出没的机灵的兰恩的鬼魂更真实。即便如此,他仍旧闭上了嘴巴。

达克并没留意侏儒突来的沉默,而是讲起了自己的故事。他说他爹是苦桥的武器师傅,他是伴着钢铁敲打声长大的,也打小练剑习武。他的块头和技巧很快吸引了老卡斯威男爵的注意,男爵提拔他加入守卫队,但他有更远大的志向。他眼看着卡斯威软弱的儿子成为侍酒、侍从,最后当上骑士。“不过是个弱不禁风、脸细身子瘦的小杂毛,就因为他老爹生了四个女儿却只有他这么个儿子,便成了老虎屁股摸不得,容不得半点顶撞。说实话,其他侍从在场子里连一根汗毛都不敢碰他。”

“你不是那样的孬种,对吧?”故事的结局提利昂已猜出个七七八八。

“我十六岁命名日时,我爹做了一把长剑送我。”达克道,“洛伦特对这把剑爱不释手,便抢了去,我那该死的老爸连一个字都不敢吭。于是我亲自找上门,洛伦特当面告诉我:我的手生来就不配提剑,只配拿锤子。我气不过,回家拿了锤子过来打他。我打断了他两条胳膊和半数肋骨,然后连夜逃出河湾地,渡过狭海,加入了黄金团。起初我做为学徒干了几年铁匠活,后来哈利·斯崔克兰爵士收我当了他的侍从。再后来格里芬从上游传话下来,说他需要可靠的人来训练他儿子,哈利便派了我去。”

“格里芬册封你为骑士。”

“那是一年之后的事了。”

赛学士哈尔顿浅笑道:“你何不跟你的小朋友解释清楚,你是怎么得到这姓氏的?”

“骑士的意义不止是一个姓氏!”壮汉坚称,“好吧,他册封我的地方在一片空地,我抬头看见了一堆鸭子,所以……不准笑,我说了不准笑!”

日落时,他们离开大道,在一个古石井旁荒草蔓生的院子里歇息。提利昂跳来跳去,以舒缓酥麻的腿筋,达克与哈尔顿则去喂马喝水。顽强的棕色杂草和小树不仅从鹅卵石间的缝隙里挤出来,还覆盖了周围的石墙——那原本该是一座大宅。照料好马之后,骑手们共享了一顿包括咸猪肉和冷白豆的简陋晚餐,并用麦酒送下肚。提利昂发现经历了与伊利里欧的暴饮暴食,简单的晚饭倒是种可喜的转变。“你们拿的这些箱子,”他边吃边评论,“我起初以为装的是收买黄金团的金子,直到我看见罗利爵士把箱子扛在肩上。若箱内装的是钱,不可能如此轻松。”

“不过是套盔甲,”达克耸耸肩。

“还有衣服,”哈尔顿插话,“为各种盛大场合准备的宫廷服装,包括上好的羊毛衣、天鹅绒服饰、丝披风等等。去见女王陛下可不能丢分……也不能空手去。总督阁下贴心地为我们准备了合适的礼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