瑟曦(第2/10页)

他们走过灯火之厅,头顶为无数镶铅彩色玻璃球。她握着托曼的手,特兰和凯特布莱克在两边保护,雨水顺着他俩的白袍流到地板上。总主教走得很慢,倚着一根顶上有颗水晶球、装饰富丽的鱼梁木手杖,七名大主教出来伴随他,个个穿闪光的银丝服装。与之相对,托曼的貂皮披风下面乃是金丝上衣,太后则身穿边沿镶白貂皮的黑天鹅绒旧礼服——没时间赶制新的了,而她又不能穿着哀悼乔佛里或者劳勃的衣服出现。

至少我无须为提利昂哀悼,反之,如果真有那么一天,我肯定会换上绯红丝绸和金线内衣,还在头际配搭红宝石。太后已经宣布,无论是谁,无论出身多么低贱、有过什么过恶,只要将侏儒的人头献上,便可受封为领主。乌鸦将她的指示传遍七大王国,很快消息也将传到狭海对岸的九大自由贸易城邦。就算小恶魔逃到天涯海角,他也逃不出我的手掌心。

王家队伍通过几重内门,来到圣堂中心的大殿,顺着穹顶之下七条宽阔走道之一走下去,七条走道在中央交会。周围的贵族在国王和太后身边纷纷跪下,其中许多是父亲的旧部与封臣,有的骑士跟随泰温公爵征战了大小几十场战斗。看着他们,她觉得心里踏实多了。我不是没有朋友的。

在大殿由水晶、玻璃和黄金砌成的巍峨穹顶下,泰温·兰尼斯特公爵的身躯静躺在平台上的大理石棺中。詹姆在棺材前为父亲守灵,用完好的那只手握着一把极长的黄金巨剑,剑尖抵住地面,他身披的兜帽斗篷洁白犹如新雪,斗篷下的长锁甲则是由珍珠母串成,装饰有黄金。泰温大人宁愿他身穿兰尼斯特的红金服装,她明白,每每看到詹姆身披白袍的样子父亲就会发火。弟弟的胡子又长出来了,短短的胡碴掩盖了下巴与脸颊,使他看起来有些沧桑、粗鲁。也许,在父亲安息于凯岩城的地下之前,他都不会刮吧。

瑟曦牵着国王踏上短短三级阶梯,跪在公爵的遗体旁边。托曼泪眼汪汪。“哭也别出声,”她倾身告诫,“你是国王,不是哭哭啼啼的小孩子。你的臣属们正看着你。”男孩听话地用手背拭去眼泪——他遗传了她的眼睛,翡翠般的绿,詹姆在他这个年纪时也有这样明亮硕大的眼睛。噢,弟弟当年多么俊俏……而且凶猛,和乔佛里一样凶猛,是真正的幼狮。想到这里,太后不禁伸手环住托曼,亲吻他黄金的发卷。他需要我教导如何统治,需要我细心保护,以免遭敌人的伤害。某些敌人此刻正藏在这里,假装是我们家的朋友。

静默姐妹把泰温大人打扮得似乎正要去参战。他穿着自己最好的板甲,厚重的钢板上了暗红色瓷釉,胸甲、护胫和手套均有繁复的黄金涡形装饰,护手圆盘则是黄金日芒。一对黄金母狮子趴在肩头,她们的配偶昂首立于巨盔顶上。公爵大人的胸前放了一把镀金剑鞘、红宝石装点的巨剑,公爵用镀金锁甲手套牢牢地将其握住。他死后的遗容都是如此尊贵,她心想,唯有那张嘴巴……父亲的嘴角微微上扬,似乎在茫然地微笑。简直荒唐。是派席尔的错,他应该告诉静默姐妹:泰温·兰尼斯特公爵从来不笑。老糊涂蛋,跟胸甲上的乳头一样没用。这淡淡的笑,外加紧闭的眼睛,使得泰温大人的模样不那么可怕了——然而父亲的眼神本是他的灵魂所系:那纯粹的绿,闪闪发亮,其中有金色的瞳仁。那双眼睛可以看穿你,看穿你灵魂中的虚弱、无能与丑陋。他可以夺人心魄。

回忆突如其来,瑟曦想起入宫时伊里斯国王为自己举办的欢迎宴会,那时的她还嫩得像夏天的青草。闲聊中,老玛瑞魏斯提及增加葡萄酒的税率,莱克大人评论道,“假如咱们需要金子,陛下让泰温大人找把夜壶来不就够了吗?”听罢此言,伊里斯和他的宠臣们哈哈大笑,父亲则隔着酒杯瞪视莱克,当全场沉默之后,仍然没有转移视线。莱克别开头,接着又扭回来对上父亲的目光,旋即灌下一大杯麦酒,通红了脸摇晃着逃了。他在那双毫不动摇的眼睛下无可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