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幕(第2/8页)

齐特啐了口唾沫,“他们有多少人,算过吗?”

“很多很多。或许两万,或许三万,来不及仔细计算。哈犸的前锋有五百人,全都有马。”

篝火旁的人们交换着不安的眼神。从前,看到一打骑马的野人都是件稀罕事,五百……

“斯莫伍德派巴棱和我抄远路绕开敌人前锋,前去打探主力。”肯基续道,“他们的队伍无边无际,移动时像结冻的河流,十分缓慢,一天只走四五里,但绝不像要返回村子的样子。人群里一多半是女人和小孩,牲口被驱赶在前面,有山羊、绵羊、拉雪橇的野牛等等。他们赶着大车,推着小车,车里装满大捆毛皮、大块的肉、成笼的鸡、成桶的黄油,总而言之,车里带上了每件该死的家什。骡子和马驮得那么多,教你看了都为动物心痛。女人们背得也一样多。”

“他们顺着乳河走?”姐妹男拉克问。

“我觉得不会错,不对吗?”

乳河会引领他们经过先民拳峰,经过这座上古时代的环堡,经过守夜人的营地。稍有理智的人都知道立刻拔营,退回长城,熊老却备下更多的尖桩、陷坑和蒺藜。对一支大军而言,这管什么用呢?如果赖着不走,迟早全军覆没。

索伦·斯莫伍德居然还想主动出击,仿佛是嫌死得不够快!“美女”唐纳·希山是马拉多·洛克爵士的侍从,他说前天晚上斯莫伍德去了洛克的帐篷。马拉多从前和奥廷·威勒斯老爵士想法一致,力主退兵,但斯莫伍德竭力游说。“塞外之王不知我们的方位如此靠北。”“美女”唐纳复述,“他的队伍固然庞大,但不过是些乌合之众,只好浪费粮食,许多人连长剑握哪头都不知道。一次突袭就足以让他们嚎叫着滚回茅屋里,再待个五十年。”

三百对三万,齐特只能称其为疯狂,更疯狂的是马拉多爵士居然动了心,还随斯莫伍德一起晋见熊老,同声附和。“若我们犹豫不决,机会就随之而逝,再也等不到了。”斯莫伍德对每个人反复解释。为反驳他,奥廷·威勒斯声称,“我们是守护王国的坚盾,不能盲目地扔下盾牌。”索伦·斯莫伍德则回击,“最好的防守是迅捷地干掉敌人,而非缩在盾牌后面。”

但无论斯莫伍德还是威勒斯都没有决定权,决定权属于总司令,而莫尔蒙要等其他两队斥候返回后再作决定,其中包括攀登巨人梯的贾曼·布克威尔,以及侦察风声峡的断掌科林和琼恩·雪诺。毫无疑问,布克威尔和科林都遇到了麻烦,多半是死了。齐特在脑海中描绘出一幅图画:琼恩·雪诺孤零零地冻在荒凉的山头上,一支野人的长矛穿透了那杂种的屁股。想到这里,他笑了。希望他们把那头该死的狼也宰掉。

“这里没熊,”他突然下了结论,“不过是些过时的痕迹,没意思。我们回去。”狗们慌不可耐地拉拽着,想走的心情比他还急,或许以为回去就会开饭吧。齐特又忍不住笑了。他已把猎狗饿了三天,目的就是要让它们因饥饿而陷入疯狂。今晚,遁入黑暗之前,他将在马群中把它们放掉,而“美女”唐纳·希山和畸足卡尔会割断马缰。整个拳峰将布满咆哮的猎狗和恐慌的坐骑,冲撞营火,跳跃环墙,踏平营帐。在混乱的掩护下,十四个兄弟的失踪要很久才能发现。

拉克想将密谋集团扩大一倍——你能指望这个浑身臭鱼味的傻瓜有什么好主意?找错一个人,没弄明白怎么回事就脑袋搬家了。不,十四是个好数字,既保证人手充足,又能保证守秘。大多数人由齐特亲自挑选招募,小保罗就是成果之一——他身为长城上最壮的人,虽然动作比僵死的蜗牛还慢,却能活生生挤碎野人的脊梁骨。短刃也加入进来,他得名于自己拿手的武器。还有被弟兄们称作软足的灰发小个子,年轻时干过上百个女人,常吹嘘说在那话儿插进去之前她们根本没发觉他的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