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利昂(第3/5页)

这是历史上惟一一次瓦格哈尔、米拉西斯和贝勒里恩同时出击,后世的吟游诗人称之为“怒火燎原”。

那天共有将近四千名士兵被烧成灰烬,其中包括河湾王孟恩。罗伦王侥幸逃脱,没过多久便向坦格利安家族投降称臣,后来还产下一子,为此提利昂只有感激的份。

“你读那么多书干嘛?”

提利昂闻言抬头,琼恩·雪诺正站在几步以外,好奇地端详他。他用一根手指夹住正读的书页:“看着我,然后告诉我你看到了什么?”

男孩狐疑地看着他说:“你耍什么把戏?我看到你啊,提利昂·兰尼斯特。”

提利昂叹道:“雪诺啊,你是个私生子,却真是够客气。你看到的是个侏儒。你几岁了?十二?”

“十四。”

“你才十四岁,我却一辈子长不到你现在这个高度。我这双脚又短又畸形,连走路都成问题,骑马还得配着特殊打造的马鞍,才不会摔下去。你有兴趣瞧瞧的话,这马鞍是我自己设计的。假如我不用它,就只能骑着孩子的小矮马。我的手臂还算强壮,但仍旧太短,所以永远也成不了好战士。如果我生在普通农家,早被扔在路边等死,不然就是卖进怪物杂耍团。唉,谁知我偏又生在凯岩城的兰尼斯特家,怪胎更不受欢迎,只因先前众人对我万般期待。你瞧,我爹干了二十年的御前首相,结果我老哥后来竟把国王给宰了,人生就是这样变幻无常。如今我老姐嫁给了新任国王,而我那脾气暴躁的外甥呢,有朝一日则会继任王位,只有我空担着家族的名誉,总得尽点心力,你说对罢?但是要怎么做呢?呵,我的腿太短,头却太大,总算这脑袋对我还算合适,凭着它我很清楚自己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它就是我的武器。老哥有他的宝剑,劳勃国王有他的战锤,我则有我的脑袋瓜……不过人若要保持思路清晰锐利,就得多读书,就好像宝剑需要磨刀石一样。”提利昂轻敲书皮,“琼恩·雪诺,这就是为什么我读个不停啰。”

男孩静静地听完这番话。他虽然名分上没有史塔克这个姓,却有张地地道道史塔克家人的脸:脸长,严肃拘谨,喜怒不形于色。不论他母亲是谁,想必在他身上没留下多少自己的特征。“那你在读什么?”他问。

“跟龙有关的东西。”提利昂告诉他。

“读这有什么用?世上已经没有龙了。”男孩语气里带着少年独有的确信。

“人们是这样说没错,”提利昂答道,“很可惜,不是吗?我在你这年纪的时候,还经常梦想哪天有自己的龙哪。”

“真的吗?”男孩难以置信地说。或许他认为提利昂在寻他开心罢。

“当然是真的了,只要能骑在龙背上,即便是发育不良,畸形扭曲的丑陋小男孩也可以睥睨全世界。”提利昂推开熊皮,站起身来。“以前我常躲在凯岩城深处的地道,燃起火堆,望着熊熊烈焰,一望就是好几个钟头,一边幻想那是魔龙吐出的烈火。有时候我会幻想我老爸被火烧死,有时候则是我老姐。”琼恩·雪诺一脸既害怕又惊奇的表情,提利昂看了哈哈大笑,“小杂种,别用那种眼光看我,我知道你心里在想什么,你也有过这样的梦吧。”

“我才没有,”琼恩·雪诺害怕地说,“我不会……”

“没有?从来没有?”提利昂抬起一边眉毛,“那想必史塔克一家人待你不薄?想必夫人对你也视如己出啰?还有你那异母兄弟罗柏,向来都跟你很亲是罢?为什么不呢?他得到临冬城,你得到的却是绝境长城。至于你父亲大人嘛……他一定也有正当理由,才会把你送去当守夜人……”

“不要再说了,”琼恩·雪诺脸色阴沉地怒道,“加入守夜人是神圣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