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木族青丝惊现世(第6/8页)

潘俊口中“银子”两个字刚一出口,金顺的笑脸立刻又挂在了脸上道:“潘爷,这……这怎么好意思呢?”

“你拿着吧,如果能找到金银的话,我还有重赏。”

“那我谢谢潘爷了,嘿嘿。”他收起银子接着说道,“他一直生活在河南安阳的侯家庄,只是一般人见不到他。”

“这是为何?”潘俊问道。

“呵呵,潘爷您有所不知。”金顺眯起小眼睛笑道,“金系驱虫师历代都是侏儒,而且因为制造毒虫金石对身体影响颇大,所以一般不会有子嗣,因此金系驱虫师的后人大都不是血缘至亲。驱虫师年轻之时便行走各地,寻找下一代驱虫师的人选,而且师傅一生只收两位徒弟,最后从中选择一人继承。”

“嗯,我曾听父亲大略说过一些。”潘俊点头道。

“我这位师弟也是侏儒,但是却有严重的眼疾,见不得光,一见光眼睛就会生疼。却是备受天怜,在暗处及夜里却能看得清楚,因此一直只身生活在地洞之中,昼伏夜出。”金顺的话让潘俊恍然大悟。

“原来如此。”潘俊道,“那如何才能找到他?”

“这个却也不难,但是恐怕一时间也难以学会。”金顺说着从衣袖之中拿出一只翠绿色的蟋蟀,那只蟋蟀看上去像是用翡翠雕琢而成,但做工却极其精致,乃至于胡须、翅膀的纹路都如真的一般,徐徐然纵身而起。

“这个是……”潘俊好奇地站起身来,细细观察着眼前的那只翡翠蟋蟀,管家潘璞也极为好奇。

“这便是金系驱虫师的宝贝之一,叫明鬼。”金顺笑着说道。

“明鬼?”潘俊重复道。

“对,金系驱虫师最早出自春秋墨家的一个旁支,对于金石之术颇有一些见地,再加上祖辈善于观察虫豸,因而成为了金系驱虫师。这明鬼二字也是取自于墨家的思想之一。”金顺虽然其貌不扬却有一副极好的口才。

“哦,但是这明鬼如何驱使?”

“这个说简单也简单,说困难却也当真有些难度。”金顺说着轻轻在明鬼的身上不轻不重地敲击了三下,一会儿工夫,那明鬼竟然动了起来,在桌子上转着圈,而且发出类似蟋蟀一样的“吱吱”声。这却让在场的潘俊、潘璞都为之一震。

虽然早知五大驱虫师家族各有绝活儿,但是却从未想到金系家族的驱虫术却精妙如斯,简直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

“这明鬼的驱使之术是根据敲击的次数、方位以及力度的不同而定的,次数好掌握,但是这力度和方位确实需要些时日才能锻炼出来。”金顺说着又在明鬼身上敲了一下,那明鬼的动作便戛然而止了。

“果然是名不虚传啊!”潘璞大声说道。

“呵呵,这还只是雕虫小技,冰山一角而已。”金顺说到这里不禁有些得意,不过那种得意的神情只在他的脸上停留了一刻便被一种黯然神伤的神情取代了。

“用它可以找到你的师弟是吗?”潘俊问道。

“嗯,我会将驱使之法告诉潘爷,只要到时候潘爷依法而行的话,它便会带你找到师弟,不过他是否会见您只能看你们的缘分了。”金顺说着低声在潘俊的耳边低语了几句。

潘俊暗暗将其记在心中,待金顺走了之后回到房中,依法而试,可那明鬼却纹丝不动。如此数次之后,潘俊无奈地坐在椅子上,此刻他只能望明鬼兴叹了。

“潘俊哥哥,你做什么呢?”一个女孩的声音传进了潘俊的耳朵,潘俊抬起头,正是欧阳雷火的孙女,这几天发生的事情很多,潘俊都未曾询问这女孩子的名讳。

“哦,原来是你啊!”潘俊为避免尴尬故意什么也不称呼。

谁知那女孩却笑道:“潘俊哥哥还不知道我叫什么吧?”

“啊!”潘俊含糊地回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