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理士城堡 第八章 夜里的演出(第4/8页)

在歌者重新调音的短暂休息间隙,我低声向詹米打探格伦在理士城堡是不是已经有一段时日了,随即我回想起,说:“噢,可是你不会知道吧?我都忘了你自己到这里也没多久。”

“我以前来过理士。十六七岁时在这里待了一年,格伦那时就在这儿了。你应该看得出科拉姆很喜欢他的音乐,他给格伦的待遇很丰厚。这个威尔士人只要愿意在哪个地方待下,所有领主都会欢迎的。”

“我还记得你以前在这里的时候……”开口的是莱里,虽然她的脸依旧微微晕红,但她决定加入谈话。詹米微笑着转过头,让她也加入对话。

“你记得啊?那时候你才七八岁。我觉得自己那时很不起眼,更别提会有人记得。”詹米礼貌地转回头对我说:“听得懂威尔士语吗?”

“嗯。不过,我还是记得。”莱里接续说道,“那时候,你……我是说……你不记得我吗?”她的手紧张地扭着裙子咬起指甲来,我全看到了。

詹米的注意力似乎被厅堂那头正以盖尔语争论着的一群人吸引过去。

“啊?”他含糊地说,焦点突然又回到莱里身上。他微微笑着:“不,我想我不记得。十六岁的小毛头心里只顾自己,哪会去注意根本没看在眼里、脸上挂着鼻涕的小孩。”

我猜他这番话本意是要自嘲,而非嘲笑对方,但话一出口,效果却刚好相反。我心想,暂停一下,让莱里恢复平静也许比较好,于是我赶忙插嘴:“哎呀,威尔士语我一个字都听不懂,詹米,你知道他在说什么吗?”

“噢,知道。”詹米开始将格伦吟诵的字句转译为英语。这是一首古老的叙事曲,显然是一个年轻男子爱上了年轻女子(不然呢?)的故事。贫穷的他爱上了她,却自觉配不上她,于是离开家乡,到海上寻找发财机会。年轻男子遭遇船难,碰上威胁性命的海蛇、迷惑他的人鱼,历经数度冒险之后,终于寻得财宝重回故里,却发现年轻女子嫁给了他最好的朋友,如今已成人妻。这个朋友更穷,但显然更聪明。

我半作弄地问:“那你会怎么做?你会当个无财不婚的男人,还是不管有钱没钱,娶了再说?”这个问题似乎让莱里同样感兴趣,她抬起头来想听听詹米的答案,同时又假装非常注意格伦开始吹起的笛音。

“我?”詹米似乎被这问题逗乐了,摇着头笑道,“这个嘛,既然我一开始就是个穷光蛋,而且看来没什么机会发财,我想,要是我这么穷还有姑娘愿意下嫁,还真是幸运。而且,我对海蛇肉可没什么胃口。”

他还打算继续说,但被莱里止住了。莱里羞怯地将手搁上詹米的臂膀,脸部泛起潮红,然后又急速把手缩回,好像詹米的手臂是烧红的铁。

“嘘,我的意思是,他要开始唱了。你们不想听吗?”

“噢,要啊。”詹米期待地稍往前坐,接着发现自己挡住了我的视线。他要我坐到他的另一边,莱里则移到板凳下。我看得出她对这安排颇为不悦,于是坚持自己待在原位,不过詹米一定要我换位置。

“不行,你坐过去会看得、听得比较清楚,而且要是他说起盖尔语,我还能一边小声说给你听。”

虽然众人在他弹奏时窃窃私语,不过在每段演奏间都会给予热烈的掌声,并且随着清亮甜美的琴音低声哼唱。突然间,厅内一片寂静,众人正屏气凝神地期待着。格伦说话的声音清澈得一如歌声,每个字都毫不费力地直达厅堂的高耸天顶。

“两百年前,那时……”他以英语说着。我突然感到一阵似曾相识,这正是我们在尼斯湖的导游说起大峡谷传说时的语气啊。

不过,格伦所说的故事无关鬼怪或英雄,而是精灵。

“……有一支精灵族住在巨龙岩附近,这座岩山以在此伏居的巨龙命名。菲昂杀了巨龙,并在巨龙倒地之处埋下龙骸,这座岩丘便以此为名。菲昂和他的武士们离世之后,来此定居的精灵族想找人类的母亲哺喂精灵的孩子,因为人类拥有精灵没有的特质,而精灵族认为,这些特质可以透过喂食人乳,传给自己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