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奴隶村(第3/8页)

他还亲自动手服侍一个低级的佣兵,一点也不介意贵族与平民的身份鸿沟。托德觉得自己确实很幸运,认识了一位把自己当作兄弟一样看待的魔法大师(贵族把动手服侍别人看为耻辱,但对方是自己的父母、手足、效忠的对象时除外,楚君服侍伤中的托德的行为,也可以看作他在声称,我把这个人视为自己的亲生手足,不分彼此)。

“你们也不用太操心钱的事,”托德得意地对雪平与楚君说:“我可是还有一大笔钱的。”

“你有钱?”雪平看着他,“你有钱?还一大笔?”她对这个伙伴十分了解,托德显然喜欢“收集”金钱,但是他马上就会把到手的钱寄回故乡,他家里有父母、祖父母、七八个兄弟姐妹、一大群侄子侄女,并且都是务农为生,基本上依靠他的收生活呢。他会在进入遗迹那种不知能不能活着出来的地方之前不把身上所有的钱寄回家去,而是带在身上?

托德狡猾地一笑,不知道从身上的什么地方(楚君几天来多次帮他换衣物,从没见过他身上藏着东西)掏出了一样东西,在他们眼前一晃。那是一个比指头肚大不了多少的小瓶子,通体黑色,带着若隐若现的白色丝纹,材质只是极为普通的黑色冰岩,可是一看到这种平时除了制作出的物品带有凉意,适合夏天使用之外并没有多少特殊石制品,楚君与雪平同时想到了一样东西。

“元素之象……”

对,就是这种瓶子,当时他们都曾看见,菲利斯把元素之象装进了这种瓶子中,难道是……

四只眼睛都盯上了托德。

托德嘿嘿地笑着,把手中的瓶子上下抛动:“他捅我一刀时我从他身上摸来的,你们说,咱们是拿它去交任务换一笔钱呢?还是干脆让楚君使用了,让他的魔法更上一层楼?”

楚君至少是大魔法师,如果他能成为魔导师的话,飞扬佣兵团就将是飞龙大陆第一个拥有魔导师的佣兵团了,多么威风,多么骄傲啊!

他把瓶子递给雪平,雪平却又回递给楚君:“这其实是楚君一个人的力量找到的,应该由楚君自己来处理。”即使没有飞扬的团员,楚君自己也可以轻易地取得这种宝物,其后又因为飞扬的内部事件,令楚君受到了这么多风波,她实在没有脸面把元素之象当作佣兵团的财物。

楚君没有去接:“这是我们飞扬佣兵团的任务物品,应该由团长保管处理,我相信雪平你的决定。”这是他唯有能为佣兵团作的事情,也可以使他的心中不那么愧疚。

“那么,我们到达太阳帝国之后,就用它去交付任务,换取酬劳吧。”雪平微笑着说。

楚君的言辞中对元素之象并不重视,甚至有种不屑,如果让他使用元素之象提高魔力,他说不定会视为污辱,把它当作任务物品使用,才是最合适的方法。

他们接到的寻找元素之象任务的发布方是赤峰国,而赤峰国的龙骑士正是赤峰国驻太阳帝国的大使,只要把元素之象交到他手中就行了。到时候他们将获得三十万枚金币,一块肥沃的土地,七套精品软甲,一把龙牙剑(龙族的全身是宝,但是可以得到龙身上的“零件”的机会小之又小,即使得到了,还有可能要面对龙族的报复,不过事情总有例外,比如龙骑士们,他们的飞龙虽然是他们视如生命的伙伴决对不会去伤害,不过龙自身的生理造成了它们总会脱鳞换鳞,脱牙换牙,这些换下来的龙外长与龙鳞,便成了极为抢手的宝贝,一柄龙牙剑的价值,已经超过了十万金币了)。

“发财了!”托德一声欢呼,“而且我们恐怕是唯一完成这个任务的佣兵团吧?我们应该是唯一完成这个任务的佣兵团吧?这下子威风了!看看谁还敢小瞧飞扬的名字!”菲利斯身为团长,居然会认为飞扬实力不够而转投他团,这件事对于飞扬佣兵团的元老托德的打击很大,一旦可以证明飞扬比其他佣兵团优秀,他就兴奋的不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