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版 桃源记(上)(第3/23页)

火儿对她的固执己见感到十分生气,不等她把话说完,飞过去一爪将她提了起来,展翅向前飞去。看他较小的躯体拎著一个“硕大”的瑰儿,刘地和周影连忙飞上空中跟了上去。火儿的速度可不是开玩笑的,即使他抓著个瑰儿,生气冲刺的时候也得周影、刘地全力飞行才追得上。

火儿飞过山头,指著下面一座树木苍翠的山谷说:“那不是村子!”

“哪里有?你别闹了!”

刘地、瑰儿、周影他们的眼中,看见的只是一片布满树木、溪流、乱石的山谷,以及出没其中的大小动物。於是瑰儿对火儿的胡闹叫了出来,刘地与周影相视一眼,脸上都满是不解。

“火儿,你看见了村子?”

“当然了,难道你们看不见?”

刘地与周影再次相互看看:“看来这次终於找到目的地了。”说著,双双飞落下去,火儿也跟著降落,把瑰儿放在他们身边。

待他们的高度一降低到树梢之下,一座小村庄马上就出现在视野之内,就仿佛凭空出现的一样。

那座小小的村庄坐落於山谷的正中央,一条小溪流过村边,炊烟袅袅、板桥斜搭,鸡鸣犬吠皆可以听闻,还偶尔看见有人在村外的田地中忙碌、或在小溪边行走。

“真的在这里,果然是飞在空中就看不到……可是为什麼……”瑰儿看向火儿,他为什麼看得见,难道真的因为他是灵兽。不对,赤豹与文狸也许比不上成年毕方,可是比起火儿这种小孩子还是绰绰有余的,就连他们也做不到的事情,为什麼火儿可以,难道……

“火儿,你不会真的是个畸形吧?”

刘地问出了瑰儿想问的话,结果被火儿一翅膀拍到了树丛中,吃了个满嘴草叶。

※※※

“这个村子以前叫黄家村——现在对外也还叫这个名字——不过山里的妖怪却喜欢叫这里为妖居村,里面有很多妖怪和人类一起居住。”瑰儿边下山走向小村,边向大家介绍。她对这个村子的记忆也很模糊了,翻来覆去,就只记得这麼多。

妖怪与人类混居的事情在以前很常见,尤其是在山村之中,一个小村子住著一户两户的妖怪,也不是什麼大秘密,一般情况下双方是可以相安无事的。

妖怪们居住在山村中,而他们的人类邻居大多时候也都略为知道他们的身分——试想,在几乎没有搬家这回事的村庄中,你邻居在隔壁住了七十年,你都从一个小婴儿长成小婴儿的爷爷了,那位邻居还像当年抱著你哄逗一样的抱著你的孙子说:“来,乖宝宝叫姊姊,我给你糖吃……”——要是这样还察觉不到邻居不是人,未免迟钝到了极点。

可是自从人类的科技越来越发达,通讯方式越来越多元化之後,这种事情就渐渐消失,反倒是大城市中开始住进妖怪;不过不同的是,这些妖怪都小心翼翼地伪装成人类,在人类不知情的情况下生活著。在现代社会中,妖怪想和人类住在一起,最好的办法就是经常搬家,所以人口流动比较大的城市,就比宁静的山村更加适合妖怪了。

现在想要在山村中找到妖怪,反而变得不容易,刘地倒是很想看看瑰儿口中的人类与妖怪混居的村庄是什麼样子。

“反正在我的记忆中,至少有一半以上的村民是妖怪。记得小时候见过这里的打果子都是用法术装筐的。”

一半以上的妖怪居民,公开使用法术,代表著这里的人类和妖怪的关系十分亲密、融洽,是个适合妖怪居住的地方。

“可是不知道为什麼,我就是觉得这个地方很危险。我记得我小时候有个愿望,就是有一天能离开这里,再也不要回来了!”

竟然能让没心没肺的瑰儿留下这麼深的童年“恶梦”,这个地方一定不简单。刘地脸上没有表情,心里却打起了十二万分的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