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在绿色和金色的阴霾中乾神之歌 第二章 乾神之歌(第2/16页)

奥伊悲哀地呜咽一声,半嚎着吠出杰克的名字,令罗兰的手臂上泛起了鸡皮疙瘩。

“别说话。”罗兰说,“可能里面有骨折。一根肋骨,也许两根。”

杰克的头倾向了一边。他吐出一大口血——血丝滑落在他苍白的脸颊——并紧紧握住了罗兰的手腕。他这一握是强有力的;声音也同样,每一个吐字都清晰无比。

“一切都折了。这就是死亡——我知道,因为以前我死过。”而接下去他说的话,恰好是他们离开“卡拉之笑”时徘徊在罗兰脑海中的古谚:“听卡所言,随之而行。我们来就是为了救他,去看看!”

男孩言语和眼神中的命令意味不容反驳。事情已经结束了,现在,十九之卡的戏份到头了。也许,除了金还要继续下去。那个他们远道而来拯救的男人。他们的命运有多少出自金那飞舞不停、染着烟渍的双手?全部?部分?还是,这一次?

不管答案是什么,罗兰都该亲手杀了他,他现在就卡在撞上他的车轮下面,罗兰才不管他是不是开车人;如果他一直都在完成卡指令他去做的事情,就绝不至于落到今天这番下场,而杰克的前胸也绝不至于露出那般可怖的凹伤。这都太过分了,况且,自埃蒂被偷袭致死之后,眼前的这一切似乎也来得太快了。

而且——

“别动。”他说着站起来,“奥伊,别让他动。”

“我不会瞎动的。”吐字依然清晰得无可挑剔。但现在,罗兰眼见着鲜血渗出来,杰克的衬衫和牛仔裤腰都被染成了深红色,鲜血就似玫瑰般盛放。很久以前他死过,又复活了。但不是在这个世界。在这边的这个世界,死亡将永存。

罗兰转身走向作家。

2

布赖恩·史密斯刚想从方向盘后面转身下车,伊伦·苔瑟宝慕便重重地将他推了回去。他的两条狗叫个不停,也许是闻到了血的味道,或是奥伊的味道,或是全都闯到了,它们在他身后暴躁地跳上跳下。现在,收音机里正在播送新曲,是一首糟糕透顶的金属摇滚。她觉得自己的头都快炸裂了,但不是因为刚刚发生的事故,而只是被这种能杀人的音乐搅得头痛。她一眼看到那个男人的手枪还在地上,便蹲下去捡起来。她甚至还有一丝闪念能开开小差,惊讶于这东西竟然这么重。但不管怎么说,她举起枪来对准这个男人,再探身凑进车,一把关掉了收音机。嘈杂的电吉他声一旦消失,她就清楚地听到了鸟鸣、两只小狗的狂吠、以及另一只……随便它是什么吧……它的哀嚎。

“回你的车里坐好,别靠近你撞的人,”她说,“动作慢一点。要是你敢倒车再撞到那孩子,我发誓把你的狗头轰掉。”

布赖恩·史密斯瞪着一双充血的眼睛不知所措地看着她,“什么孩子?”他问。

3

前轮慢慢地退离了作家,罗兰看到他的下半身极不自然地扭向右边,牛仔裤里还有一块突起物鼓胀出来。大腿骨,毫无悬念。除此之外,他的前额因第一次撞击时碰到石块而摔破了,整张右脸都浸在血里。他看上去比杰克更糟,更危险,但只需上下打量一眼,枪侠就能肯定他的心脏还能强健地跳动,这场车祸杀不死他,他很可能逃过此劫。杰克扑向他、环抱住他的腰、狠狠推开他、用自己那弱小的身躯去抵挡货车——这一幕又浮现于罗兰的眼前。

“又是你。”金低吟了一句。

“你记得我。”

“是的。现在记起来了。”金舔了舔嘴唇。“渴。”

罗兰身边没有喝的,而且即便有也只能让金润润唇。受伤的人若喝了水很可能引起呕吐,而呕吐则将导致窒息。于是,他说:“抱歉。”

“不,你不必。”他又舔了舔上下唇。“杰克?”

“在那儿,躺在地上。你认得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