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部:灿烂星汉 第九章 口舌之战(第2/10页)

用二段寸手枪吧。这路枪法可以在短时间内发出两重力,相当于有两个我同时进攻,这样多半可以抵住他的神力,然后再伺机取胜。我想定了,将右手缩回来一些,双手握住了长枪。

丁亨利因为主要靠战马冲刺之力,他只能单手持枪,另一手必要拉着缰绳,到了近前方才以双手持枪。与他相比,我对马匹没有那么大的依赖,可以不用挽缰。此时丁亨利已带转马头,对着我,又是一声喝,马如火影,直冲而来。

我的力量不及他,如果再想拨开他的枪尖,那是以己之短击人之长。既然拨不开,那就干脆只想着如何闪避,再找机会进攻,这才是正确的应对之策。

丁亨利已越来越近,十丈距离,对于快马来说实在微不足道。二段寸手枪虽然神妙,但毕竟是在战马交错的一瞬间连发两枪。与丁亨利比试,战马交错的时间几乎只有平时的一半,我只能不让自己的马跑得太快,否则根本来不及用全这招二段寸手枪。可是如果我的马跑得太慢,力量又会与丁亨利相差太远,而且马一慢,防御起来也更加困难,我必须要保持一个正好能让二段寸手枪出手的速度。

很难。但再难,我也一定可以做到!

两匹马的马头已经相接了。丁亨利抿着嘴,左手也已松开了马缰,握到枪杆上。

正是这时候!我左手一送,一枪已然刺出。这一枪刺得很快,我握枪又较为靠后,实际出枪就要比他长得两到三寸。

胜负,正是由这微不足道的两三寸决定的。

我的枪刚刺出,丁亨利的枪也已刺了过来。这一枪是对着我胸口的,两枪相对,几乎同时。但我的枪先发出来,出枪长度也稍比他长一些,这样我就能比他早一步刺中他的胸口。丁亨利一定也知道了此中关键,枪刚一发出,却忽地一沉,压向我的枪头。

两把枪已经相接了。我的枪被他压下后,准头被他打偏,但他还可以抬起枪来,这自然是我不愿看到的。不等他的枪压下,我的右手一滑,左手已向回一抽,长枪忽地收回,手腕一用力,枪尖猛地翻起来,已到了他的枪上。

现在成了我压住他的枪了。丁亨利的眉头顿时皱了起来,我却松了口气。二段寸手枪的第一段已然见功,现在他已如俎上鱼肉,只要看能不能及时发出第二段了。我左手猛力一推,但刚要发力,却觉枪尖猛地有一股大力顶上来。

丁亨利若是收枪回去便来不及发枪,但他竟然强行上挑。如果我的枪被他挑开,虽然他也多半来不及再刺我一枪,但我也就刺不中他了。要在这个照面取胜,我就只能硬碰硬,压制住他的长枪。如果他收枪回挡,以他出枪速度,说不定可以及时挡开我的进攻。虽然我的力量不及他甚多,但现在我压住了他的枪,用力要方便很多,我的力量也非比泛泛,他一时间哪里挑得开。

我大喝一声,手腕又是一发力,长枪如风驰电掣,直取丁亨利前心。到了这时候,他再也没有反败为胜的机会,这一枪虽然伤不了他,但如此重重刺中他的前心,丁亨利一定会被我击落马下。

耳边忽然传出一阵惊呼,我眼见这一枪已要刺中他前心,哪知丁亨利忽然向后一仰,竟然平躺到鞍上,随之右边腰上一痛,丁亨利的白垩枪已经顶到了我的腰上。他竟然并不是要挡开我的枪,而是把枪拼命抬起来,仍在进攻。丁亨利这人似乎也是火做的,他的枪法可能根本没有“防御”一说,只有进攻。此时我也没办法躲闪,只能拼命一侧身,白垩枪枪头很柔软,自然伤不了我,沿着软甲划了过去,我的枪却已重重在他胸口刺了一枪。他已平躺在马上,这一枪在他甲上划了道白线,擦着他腮边掠过,两马已然交错而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