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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把车开到敦也的公寓时,正好看到他们手里提着Home

Center的纸袋。那里面可能就装着塑料布。

诚回到自己的房间,拿起手机,想打电话给敦也,然而在按下通话键前,他又犹豫起来。他不知该说些什么。现在再确认事实已于事无补,只会让他们一再提醒“你也是共犯”。

他真的是共犯吗?

确实,他协助他们掳走了长峰绘摩。开车的人是他,把他们送到公寓也是事实。

可他根本没想到快儿他们会杀了那女孩,而且快儿说是意外。那么他还算是共犯吗?是杀人凶手之一吗?

很可惜,诚完全没有法律常识。他只知道未成年人就算犯下稍微严重一点的罪,也几乎不需要入狱服刑,姓名也不会公开。

诚切换着电视频道。他想看新闻报道,但找不到,只好一直看NHK台。现在NHK台正对海外天气异常现象进行分析。

他忽然想到一件事情,便拉开书桌的抽屉,拿起放在里面的那部粉红色手机。

那是长峰绘摩的手机。那天之后,他再未开启过电源。在尸体被发现之前,她的亲朋好友应该给她打了无数电话,可能也有短信。只不过绘摩都没有收到。

忽然间,诚觉得自己好像理解人活着的意义了。不单单只是吃饭呼吸那么简单,还包括和周遭的人之间的联系与互相关怀。就像蜘蛛网上面的一个个网眼,人一旦死了,就会有一个网眼从蜘蛛网上消失。

“自己闯了大祸”这个念头再次冲击着诚的心。明明很轻的手机却让他觉得沉重异常。

长峰绘摩到底用这部手机和多少人联系过呢?有多少人曾抱着一丝希望打来过电话?

几乎是无意识的,他打开了手机的电源。开机画面是一张猫的照片。那是绘摩养的猫吗?

他看了来电记录。在长峰绘摩被掳进车之后,她的手机曾经响过一次。那是谁打来的呢?要是那个电话早五分钟打来,或许事情就不会变成这样。

液晶屏幕显示的文字是“爸爸”。来电时间就是那个烟火大会的晚上。诚关掉电源。

他快崩溃了。

把手机放回抽屉之后,他倒在床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