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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里都行,只要是有人的地方。在这种鸟不拉屎的乡间小路上干吗啊!”

“话是这么说,可今天晚上有烟火大会,走一般的路会堵死。不然我们干吗来这里!”

“掉头!”坐在后座的快儿踹着驾驶座,“现在烟火大会应该结束了,女孩们也差不多要回家了。”

“所以我才说如果回头,会堵在路上啊。”

“谁要你回去了,笨蛋!刚才不是经过一个车站吗?我们就在离那里稍远的地方埋伏,等待猎物经过。”

“会有人经过吗?”

“那个车站小归小,下车的人还是挺多的。其中应该会有住得比较远、必须一个人走路回家的女生。”

“会吗?”

“少啰唆!快掉头,不然猎物就跑了。”快儿又踹了一脚驾驶座。诚满腹怒火,但还是默默转动方向盘。因为他吵不过快儿,敦也应该也会站在快儿那一边。

他随即意识到,这两个家伙好像是玩真的,他们真的打算袭击女人。

快儿身上带着两种药,一种是氯仿。诚不知他是从哪里弄来的,但他自称曾用这玩意儿强暴过好几个女孩。听说只要让对方昏倒,就可以为所欲为。只不过这样很难插入女孩体内,所以要先准备乳液。他得逞之后,好像直接将受害者弃在现场,自行逃逸。诚觉得快儿的运气真好,至今都没人被他弄死。受害者应该到警察局报案了,但警方至今都没有查到快儿头上,因此他才食髓知味。

快儿手上的另一种药被他称为“魔粉”,像是一种兴奋剂。他说:“只要用了这个,不管什么样的女人都会对你百依百顺,只希望你赶快上她。”听说他是两三天前在涩谷弄到的,好像非常想尝试。

“我们去找小妞吧。”诚接到这通电话,是在今天傍晚。快儿命令他开车去找他们。

“只要将这玩意儿涂到那里,她们就会乖得像奴隶一样,你们不觉得很过瘾吗?”快儿展示着装了药的塑料袋,双眼闪着光。

他们三人是初中同学,从那时起就干了不少坏事。相继从高中休学后,他们之间那种休戚与共的意识就更为强烈了,恐吓、盗窃已成家常便饭,还勒索过中年男子。疑似强暴的案子也作了几件,但只是将对方灌醉后侵犯。那些醉醺醺地跟着陌生男子回家的女孩子也不是完全没有错,所以诚没有强烈的罪恶感。

但是给女孩下药后加以侵犯的做法呢?只因某个女孩刚好这个时候出现,就可以对她做这种事吗?

还是算了吧—诚觉得应该这么对他俩说。但他非常清楚,自己若说出这句话,会被骂得多惨,会受到怎样的攻击。还不只如此,快儿一定会找其他兄弟来凌虐诚。曾经有个少年因顶撞快儿而遭到围殴,结果整张脸都变形了。那个少年在警察局里坚称不知那些施暴者是谁,因为他知道若报出快儿的名字,将遭到更惨的报复。

当时诚也加入了施暴的行列,因为快儿下了命令。

“不要手软,要让他知道下次绝不能再背叛我。如果打得太轻,他还会去报警。”

诚可不想遭到那样的凌虐。虽然觉得即将被侵犯的女孩很可怜,但为自保,他还是决定照快儿说的去做。

开了一段路,看似刚欣赏完烟火的人群慢慢从马路那端走过来。电车好像进站了。

“再往前开一点!”快儿发出命令。

一接近车站,行人更多了。有很多姑娘,还有看起来像是高中或初中女生的团体。每次看到这些女孩子,敦也都会发出响亮的咂嘴声。

“如果人再少一点就好了,这样怎么把人带走啊!而且全都三三两两的聚在一起。喂,快儿,我看还是随便找个妞搭讪更快。”

“神经病,谁要去搭讪啊。如果是能搭讪的妞,又何必特地用魔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