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艾基伍德(第4/55页)

一个新进的年轻人刚刚笑了。

“我刚才发现,”他说,“这里竟然有一家‘吵桥棍棒与枪支俱乐部’。”他笑岔了气,史墨基很惊讶大家的沉默竟然没能让他安静下来。“你没听懂吗?”他转向史墨基,“那座桥铁定会很吵的!”史墨基突然跟着笑了起来,他俩的笑声传到了天花板,在那儿握了握手。

他名叫乔治·毛斯,总是穿着宽松长裤,配上宽版背带,每天下班时都会披上一件巨大的毛料斗篷,然后把长长的黑发从领子里拨出来,跟女孩子一样。他有一顶跟斯文加利[2]一样的软毡帽[3],眼睛也很像他:深邃、令人慑服、幽默。不过乔治不出一星期就被炒了鱿鱼(白色房间里的每个人都因此松了一口气),但那时他跟史墨基已经一拍即合,成为知交。

城市老鼠

有了乔治这个朋友,史墨基展开了一段有点放荡的生活,会喝点酒、嗑点药。乔治将他的穿着打扮与谈吐方式改造成大城风格,并且介绍“马子”给他。没多久,史墨基的了无特色裹上了一层包装,就像包上绷带的透明人;不再有人老是撞到他,坐公交车时也不再有人一屁股坐到他的大腿上,却一句道歉也没有(他认为会发生这些状况是因为大多数人都很难注意到他的存在)。

至少他在毛斯一家人眼里是存在的,而除了他的新帽子和那一身新行头之外,他更感激乔治带他认识这既有特色又热情的一家人。毛斯家族的人刚来到大城时建了一排楼房,至今大半都还归他们所有,而他们就住在最后一栋。有时史墨基会在那儿坐上好几个小时,看着他们争辩、笑闹、开派对、穿着卧室拖鞋跑出去、企图自杀、吵闹和解,却都没有人注意到他的存在,但接着雷叔叔或弗朗兹或妈妈就会惊讶地抬起头说:“史墨基在这里啊!”然后他就会露出微笑。

“你乡下有什么表亲吗?”有一次史墨基这么问乔治。当时他们正在乔治最喜欢的旧旅馆酒吧里喝着皇家咖啡,等待一场暴风雪过去。结果他还真的有。

一见钟情

“他们对信仰很虔诚。”乔治对他眨了下眼,把他从那些咯咯笑的女孩身旁带开,前去见她们的父母——德林克沃特医生和夫人。

“我没在执业。”医生说。他满脸皱纹、顶着毛茸茸的头发,虽然不带笑容,却散发着某种小动物般的愉快感。他不像他太太那么高。德林克沃特太太跟史墨基握了握手,要求他叫她索菲,身上缀满流苏的丝绸披肩颤动不已。而她又不像她女儿那么高。“岱尔家族的人都很高。”她说着,出神凝视上方,仿佛可以在那儿看见他们大家似的。她把自己的姓氏赐给了她那两个高大的女儿——艾丽斯·岱尔·德林克沃特和索菲·岱尔·德林克沃特,但也只有她自己会这么叫她们而已。小时候有个孩子为艾丽斯·岱尔取了个小名叫黛莉·艾丽斯,结果这么一叫就习惯了,因此她俩现在就成了黛莉·艾丽斯和索菲,没有其他名字,只是任何人都看得出她们有岱尔家的血统。大家都转过去看她们。

不论她们信什么宗教,显然没有教条禁止她们跟弗朗兹·毛斯一起吸烟斗(他就坐在她们脚边,因为整张沙发都被她们占据了)、喝妈妈送上的朗姆潘趣酒,或掩嘴偷笑(应是在笑她们自己的私密对话而不是嘲笑弗朗兹的蠢话),跷起脚时也毫不忌讳在闪闪发光的连衣裙底下露出一双修长大腿。

史墨基持续观望。尽管乔治·毛斯教他要像个大城男子一样别害怕女性,但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因此他继续观察。手足无措了好一阵子后,他总算强迫自己踏过地毯走向她们。他极度渴望自己不要扫人兴致,(乔治老是对他说:“看在老天爷的分儿上,别扫兴!”)因此他在她们脚边坐下,脸上带着僵硬的笑容,姿态有些古怪,仿佛一碰就碎了似的(而他也确实如此,因为当黛莉·艾丽斯转过来看着他时,那种让她看见的感觉令他晕眩不已)。他常习惯用拇指和食指拈着酒杯旋转,快速摇动冰块让饮料冰凉。此时他老习惯又犯了,因此杯中的冰块咔咔作响,仿佛摇铃要大家注意似的。众人安静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