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第3/6页)

  把这个原因找出来,下年的诺贝尔奇妙奖一定是我的。不过我的转型之路被电瓶车打断了。它从后视镜里与我们分享了这奇景后,最先清醒过来,一句话向我们解释了刚才急停的原因:“喂,没油了。”

  没油了?

  看看车子前后,一条大路通罗马,除了两边的山坡以外,啥都没有。现挖一个洞来找石油吧,工具不是很齐全,无从下手。等其他车过借点吧,今天邪门了,等了好久,硬是半辆车都没来。我们担心着大大所说的活捉史密斯的战役情况,不由心急如焚,说不得,电瓶车从司机位子上爬下来,舒展了一下筋骨,说:“上来,我们走吧。”

  多年前,我立志成为一个有所作为的人,因此努力读了一番书,其中有一本给我留下深刻印象,就是美国人格鲁亚克的经典之作,名曰:“在路上。”彼把横穿美国大陆的旅程写得无限如胜,令人心向往之。当时我初出茅庐,为糊口而工作,每天累得像条狗,确实很羡慕里面吃饭不怎么花钱的美妙生活,哪怕同时要好几天都不洗澡也无法抵消其诱惑。同时也很羡慕坐在一辆小破车里,在天地四合间纵横驰骋的况味。在我的想象中,那大抵与我国古代游侠飒踏如流星的路上风光有一拼。

  事过境迁,颓废派的影响已经在我身上彻底逝去,而今我是家庭妇男派,誓死捍卫肉菜产品价钱稳定,以及新婚姻法严厉打击婚外同居。恰恰又是此时,我却有了机会深深的感叹,格鲁亚克,这个特别的男人,那么稳如磐石的坐在一架老爷车上一开十个小时,他的龙椎骨该是多么的,多么的,坚强啊!

  看看我自己的,已经快要散架了。

  如前所叙,电瓶车为了好驾驶奔驰,四只轮胎都放走了小半气,现在重新回到亲力亲为的康庄大道上,又要开足马力放脚跑出极速,顿时不适应起来。而更不适应的,是我们三个乘客。阿ben还好点,我把它抱在怀里,免得给震坏硬盘,而自己的待遇就没有那么好了,一路给抛高抛低,头与电瓶车顶蓬亲热不停,屁股则出于嫉妒哀号不止,要是有分体功能,大约一开始就要离大腿出走也未可知。我头晕眼花,看着自己大好头颅上的包争先恐后出来见世面,真真是欲哭无泪。一边我还要照顾俘虏,不能让莫学友掉到地上去了,所以就把他放在座位底下,拿一只脚踩住。根据我跳来跳去在他身上踩出的脚印力度来看,我很怀疑他其实立刻需要全面内脏检查,是不是有一页肺啊半块肝啊,都已经碎掉了~~~~

  就这么一路在路上狂奔,渐渐遇到的车又多起来了。超,超,超,不能客气。前面是个宝马,没什么,并头跑了一阵,刷就过去了,我震得脸部肌肉上下飞舞之余,还很有礼貌的对宝马里的靓女招了招手,表示睦邻友好,难得大家同段路,至于她为什么把眼睛睁得铜铃大,而且半分钟没眨,我估计是因为眼影画太浓,一眨就要掉下一层来吧。再前面,敞篷法拉利,里面坐了个胖子,暴殄天物啊暴殄天物啊,为了表示愤怒,我脱了一只莫学友的鞋子向他丢过去,电瓶车配合得很好,一抖一抖的等我丢完就立刻加速,把法拉利甩下老远,我听到胖子的的尖叫声穿透了天际~~~~

  我大声表扬电瓶车:“了不起啊,你一定是这个世界上速度最快的电瓶车了。”它响亮的回答我:“我生的是碰碰车的身,长的是f1的心!”

  一骑三乘,一个多小时的颠簸,我们来到了c城。但是司机问我具体要去哪个位置,我却傻了眼。当初来时心思不在路上,被人顶住脑袋一门心思胡思乱想了。后来走时遇上闯王,有心无眼,实在看不清他的走向。现在要找到史密斯的房子,可要怎么入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