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第3/4页)

  手脚并用的在人之泳池里狗刨,绝对距离上还是多少有点进步。前方已经是小区的车道了,如果我能够找到一辆车就好了。这念头刚刚闪过脑际,我就真的看到了一辆车,那么无巧不巧的,停在我的身边。诸位,这雪中的碳,饿中的饭,无聊时的dvd,喉咙痒时的金嗓子喉宝,叫我如何不感激涕零,当下一把抢上去前,甩开两条腿,猛那么一蹬,扬长而去---不错,这是一辆二零的自行车!属于我家旁边那一栋三楼的方大宝家八岁麟儿所有,你问我怎么知道?未必关历历和方家小儿为赛车打的架还少?

  把这自行车骑出了阿姆斯特朗先生在环法赛上某一节的速度,我把身后那一片鬼哭狼嚎甩下,一气骑到了大马路上,心头沾沾自喜,难免想到回去要如何向蓝蓝夸耀夸耀,虽然能够预计她的表情一定是毫无表情,不过好歹也满足一下我那点从未萌芽就遭扼杀的虚荣心。小得意间,那些无数没解决的问题都暂时放到了脑后,我如此容易骄傲,已经骄傲到要飞起。

  飞起。

  飞起。

  飞起。

  然后我发现,排除形象比喻的可能性,随着一声巨大的震动传来,我真的在空中飞啊~~

  一辆真正的车撞中了我。终于被地球引力收服,一头栽到地上的时候,我得出了这个结论。

  开车是一种技术,我向来知之,其中翘楚,为我景仰不已。不过开车撞人也是一种技术,就是今天第一次知道。当然,一撞就死的那种叫做事故,会松刹车踩油门即可,对资质无太高要求。但要撞得角度绝妙,使其飞到半空,再呈抛物线落下,却内无出血,外无骨折,那就是一等一的高手所为了。我此时所遇到的,就是这样的一位高手。他的脚出现在我的脸边,手到达我的脖子,然后在下就跟一条待杀的土狗一样,被拎进了那辆撞我的车。惊鸿一瞥中,我认出是加长林肯,果然好长。

  被强行按着脑袋向窗户而坐,我不得已一路观瞻着窗外尘土飞扬的街景,小孩撒尿,泼妇骂街,碟贩走鬼,都不大招人待见,而我一门心思想看的那位,却毫不懈怠的叉住我的脖子,连我斜视的可能都扼杀。要是电锯在就好了,把他袖子锯锯断,我就乘机转身。当然以电锯的个性,是不是会只锯袖子,尚需商榷。想到电锯,我立刻又把思绪拉回到阿ben头上,万一它遇险,我们的麻烦就真的大了。它的脑子里面,真正是什么都有啊。

  车子从我熟悉的街道一路飞驰,渐渐进入到从未去到过的地方。行人减少,街道清净起来,仿佛是进入了比较单纯的居住地域。在这个过程中,车子没有停下来等过一次红灯,没有放慢过速度,要知道这是在闹市,平常超速刚一分钟,就可以听到交通警察的呼啸声在后脑勺震天响的。除非,这部车子用了一个非常特殊的牌照,没有任何人敢在中道阻决它。

  特殊牌照,军方?警方?最紧急救护车?高官?黑社会大哥?我闲着也是闲着,正准备把这些可能性都拿来分析分析,眼前却一黑,一块柔软却十分细密的织物蒙上我的眼睛,土狗关再次被拎了出去,在一只大手始终的控制下,跌跌撞撞的走在了路上。脚下高低不平,四有突起,似乎是鹅卵石铺成的,对这玩意我可熟了,因为蓝蓝自从和同事去了一趟按摩中心以后,就此爱上了踩脚,说刺激脚心穴位对五体百骸都大有好处,随便念一串经络名字出来,效果跟隔空打穴一样,当场就可以把我唬到定住。为了满足她日踩夜踩的小小需要,我亲自去山里海边摸了好多石头回来,花了老长一段时间蹲在家里浴室,研究如何制作出最完美的保健石阵。终于大功告成的时候,我兴奋的去对老婆报喜,她给了我一个大大的奖励,感动得我流泪----和她一起踩,手上还要举着小小加力量。我没有哭出声来,实在有奈小小偷拿支架顶住。现下我走的路,一定也是高手所设置的,因为每走一步,隔着鞋袜我都可以感觉到自己的十二指肠被按摩得蠢蠢欲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