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我最喜欢深秋的早上。草都黄得透透的,镶着一条条晶莹的霜凌的花边。等太阳升起来,那些花边就会变成闪亮的露水,铺在金色的草场上面,好看着呢!楚夜说夜北的秋色还不算是最美的,句延山上的银冠林才真叫迷人。满山的叶子会在一夜间变成火红火红的颜色,红得透明,红得新鲜。林子里的落叶比最厚的熊皮毯子还要绵软,一整群的快马跑在上面都听不见蹄声。

  “我以后带你去看。”他许诺说。

  “谁稀罕?”我冲他吐了吐舌头。“我才不喜欢林子呢!我喜欢草原。”楚夜就说夜北的草原虽然辽阔,但比起北陆的殇州大草原又颇有不同。那里的草原不但一样辽阔,而且牧草肥美得难以想象。春天开满了碗口大的鲜花,花海齐腰深。秋天呢,就有火红火红的阿遥草,比花还美。

  “咦,你什么时候又去过北陆了?”我奇怪地问。

  “嗯。”楚夜的脸红了一下,“我是听霍北来的皮毛商人说的。可是,我们以后也可以去的。”“我才不要去!”我皱了皱鼻子,“我们夜北草原的草都是脚面那么高的,和家里的毯子一样,这才亲切呢!”其实我很想看那满山遍野的红色银冠林和散发着异香的阿遥草,可是楚夜那么说,我偏说不想去。他是族人们交口称赞的勇士,当然去过很多又遥远又危险的地方,那又有什么可以稀奇的?有了那么一点点资本,就总拿出来炫耀,也不害臊。

  “公主是不是在想我们的大勇士啦?”倏马的脚步一慢,叶子的花马就赶了上来。她看见我若有所思的样子,又来取笑我。

  “和你说了多少遍,不要叫我公主!”我故意把脸板了起来。公主是怜姐姐的称号,母亲虽然尊贵,毕竟是侧室的身份,怜姐姐死去的母亲才是父亲的元配,也只有怜姐姐当得起长公主的称号。不管父亲怎么宠我,这些名分上的事情他一向把得很紧。大家管我叫朱颜公主不过是个昵称,算不得正式的称号的。

  “是,婢女知错了,朱颜公主。”叶子嘻嘻哈哈地说,她一点也不买我的帐。

  “不过,是在想那个蠢货呢!”我把一截枯黄的草茎咬在嘴里,细细地嚼着。

  叶子叹了一口气:“其实楚夜可真当不得蠢货的称呼,他……”“就是蠢货!”我知道我在耍赖。楚夜是一等一的聪明,这点我当然看得出来,可我就是看不惯他。

  “哎哟,蠢货的后面可跟着一长串姑娘呢!”叶子笑着掩嘴。这是真的,楚夜的黑马掠过草原的时候,总能磁石般地吸引住女孩子们的目光。

  “好了好了,怎么你们都惦记着把我许配给楚夜?”我不高兴地打断她,“总说楚夜怎么怎么好,你去嫁给他算了。”“哎呀,你乱说!”叶子连脖子都红透了,伸手来捏我的嘴。我微微一驱微风,就把她甩在了身后。叶子的身手固然灵巧,她那花马可是比我的微风慢得多了。

  母亲说我从小就只能有一个心思。要是说上了话,就连倒茶都倒不好,所以我给父亲斟茶的时候都把嘴闭得严严的。我和叶子一说上话,就把微风的臭脾气给忘记了。它跑得那么欢畅,一直闯入了出场的牧群中去。微风最是调皮,又喜欢卖弄本领,踩着那些四角牦牛的长尾巴飞奔,高兴地咴咴直叫,却把那些牲口吓得四面奔走,一时间马嘶牛吼乱成了一片。两骑劣马立刻顺着乱势赶了下来。

  我一点也不担心,这样的事情可不是头一次发生了。叶子正在笑吟吟地看着我,她也是个调皮的丫头。那两个牧人果然在离我们三十步远的地方滚下马来。每次都是这样,我已经习惯了他们惊喜交加的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