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六章 评事包青天(第2/2页)

但也正因为他勤且慎,公且正,却不为同僚所待见。

道理也很简单,同样的工作,别人干一份,他非要做三份五份,相比之下,岂不显得其他人无能废物?这种人哪个同僚会喜欢?

再者,为人只要公正,自然就会得罪人,得罪了人,自然就会令人讨厌,甚至引来报复。

若得罪一般人还好,他毕竟是官身,也没人敢说三道四。可他身为大理事评事,参与处置的多是上动天听的案子,像这类案子,平民有几个能涉及的?多数情况下,都会与那些权贵或是官员们有所牵扯。

像这类案子,换成一般官员,对于一些小事自然会睁一眼闭一眼,可他却不同,公正二字不是随便说说的,如此一来,他难免就会得罪一些权贵。

同僚们本就不喜欢他,再加上他得罪了权贵,其他人无论是为了报复打压,还是阿谀权贵,自然都是有意无意的针对他。

就好像今天一样,本来已经到了放衙的时辰,别人要么已经走了,要么就是在混时间等着下衙,可包拯却仍然在工作。

他本身勤奋是一方面,但另一方面,这里面难说就没有同僚们的为难。

随着时间一点点流逝,天色渐暗,包拯起身活动了下坐得僵硬的筋骨,点燃蜡烛后刚坐下没一会儿,一个尖嘴猴腮的小吏报着一摞文书走了进来。

小吏神色傲慢,也没敲门,进来看了一眼,见屋里只有包拯一人,嘴角勾起一丝讥笑,随手将文书扔在包拯的案头,大咧咧的道:“包评事,这案子都分给你了。”

包拯停笔,抬头看了看那摞文书的厚度,点了点头,也不去看那小吏,直接一口答应:“好,知道了。”

小吏见他没有推辞,甚至没有疑问,眉头一皱,脸上露出不悦之色,想了想又从袖中拿出了两份诉状扔到案上,皮笑肉不笑的说道:“这里还有两份加急的诉状,我们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你速来足智多谋,寺正大人说留于你处置。”

包拯头也不抬,点头答应一声:“知道了,放那儿吧。”

小吏眼中露出讥讽,也不多说,一甩袖子转身离开。

过了一会儿,包拯放下笔,伸手打开放在自己面前的诉状,看了几行之后,脸上出现震惊之色,脱口而出:“郑御史闹市被杀一案?”

他沉吟片刻,放下诉状,拿起另外一份匆匆看完之后皱起了眉头:“此案……”

包拯想了想,脸色一正,拿起两份诉状起身往外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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