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第4/4页)

有一阵儿,我决定让自己振作起来,要么干脆死掉,也许别人那时也在这么想,奇怪的是,我真的振作起来了,但却没有目的,我成天脚步匆匆,为的是告诉自己,我没有消沉,没有自怨自艾,没有自暴自弃,然而,我也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但是我还是干了些什么,我上课,下课,做功课,踢球,看书,写作业,甚至还参加了一个诗社,我每天只睡六小时,其他时间,用华杨的话讲,我是一个忙个不停的"行尸走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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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是我刚上大一时遇到的情况。我时常想,要是我刚一开学便认识阿莱,我的生活会不会更好些?或是再早些认识阿莱呢?如果是那样,我就不会跟朋友混在一起,也就不会像后来那样对待阿莱,假如我把对向晓飘说的甜言蜜语分一半给阿莱,假如我用对待向晓飘的心态对待阿莱,也就是从开头便努力迎合阿莱的愿望,为着她的理想而生活而不是对她漠不关心,那阿莱会不会不离开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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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华杨去北大找高中的同学玩,在那里,他们请他吃了一顿饱饭,还喝了几瓶啤酒,这使得他精神大振,于是,应那帮家伙的要求,他唱了两三个小时的歌,据说,场面出奇的热烈,一个女孩哭了,传闻她爱了华杨好几年,现在仍未死心,但有一点是确定的,她长的非常难看,当然,哭起来就更加难看,在她哭的时候,竟有人悄声说:"这老太太怎么了?"

当然,这些都是题外活,华杨那一次北大之行使他认识了一个学历史的男生,叫刘欣,他会弹键盘,有一对招风耳,头发又长又脏,粘在一起,像刚擦完地的墩布条儿,脸色像老头儿长着湿疹的屁股,黄皱脏黑,上面起着一些青春痘,一双眼睛不停地眨动,如果有一天他碰巧没有手淫,里面就会射出狂热的光,当然是射向路过的小妞儿的,他对小妞儿的口味非常简单,假如有一天我听说他因强xx一个失掉右腿的瘸子而被捕,我绝不会感到奇怪,当然,有时我们坐在马路边上真的看到一个失掉右腿的瘸子路过时,他也会和我们一样,学美国60年代的青年抢着喊"左左左"。他的简单历史不久就被我打听到了,曾和一个极难看的女生谈过"一段不堪回首的,相互折磨的,非常浪漫的,致命残酷的恋爱",一直债台高筑,非常聪明,但从不学习,整天胡思乱想,形迹可疑,也就是说,他很有可能成为华杨的密友,因为华杨多少年来一直梦想学坏,就是不得其门而入,现在机会来了。

果真不出我所料,不久他们俩就形影不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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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华杨把刘欣带到我的宿舍,对我说:"给你介绍一个哥们儿,他就是刘欣。"

我抬眼望去,此人正把一顶不知是从自由市场哪个农民头上抢的草帽往门后的钉子上飞盘般一扔,一屁股坐在我的床上,冲我飞快地点点头,然后问:"有烟吗?"同时咳嗽一声,"啪"地往地上吐了一口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