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7章 惹不起的大爷

茹曼帝国情报局驻北方分部,是一座巨大的花岗岩建筑。整栋建筑几乎都是用从山区采来的坚硬岩石为材料建造。

看上去,方方正正,异常的厚重。大约只有动用重型的攻城工具,这才能将它摧垮。

稍微懂些建筑美学的人,一看就知,这是一座历史悠久的建筑。应该是属于四世纪风格。

在那个时代,由于战乱频发,盗贼横行。就算是封建领土也不能完全保证他们自身的安全,因此上,那个时代的建筑一向是以厚重、坚固为主。强调实用性超过了美观。

那幢楼中间的主楼为三层,全部都是由一块块整齐的青灰色巨石累积而成,屋顶为青色的尖顶,上面也全都铺了青瓦,而房檐则雕刻成了各种神话传说中凶猛的异兽。

墙壁间镶嵌着巨大的落地玻璃窗,透过明亮的窗户,可以清楚地看到窗户两侧的天鹅绒的窗帘,仅此一点就可以看出这栋办公大楼的奢侈。

在那大楼的两侧,修建着两幢裙楼,角度略有些倾斜向前,远远望去,如翅膀张开一样,将主楼护在中间。

那两侧的裙楼也是同样材料建成。只是比主楼低了一层,是两幢二层建筑。而且那建筑风格明显属于近现代,可以看出,应该是后来又加盖的。

地精银光上次来过这里。

那一次,他是参加戈尔男爵专门为他举行招待宴会,知道这个府第其实是两进。

在那建筑的后面,还有一栋稍小的二层别墅,那里也是戈尔男爵在维济城的居所。

科利斯站在大门前,脸上的表情各种羡慕嫉妒恨,眼馋的看着这座大楼。

过了好一会儿,他这才喃喃地说道:“几百年前,维济的豪门建造了这座豪华的府邸。

当时,这地方不太平,野蛮人经常跑过来抢东西。那可怜的家伙想的挺好,修建好这个房子,就可以抵御野蛮人入侵了。

但可惜的是,他刚刚把这房子建好,还没有来得及住进去,就赶上野蛮人又跑过来抢东西,他半道上就入侵过来的野蛮人给碰上,然后砍了脑袋。

再后来,这房子几经转手,落到了本地一家伯爵的手里。

这里也是除了驻维济的总督府之外,整个城市内最好的建筑。我要是有这样一栋房子,就该有人哭着喊着将女儿嫁给我了。不用现在还打着光棍。

唉~!

人跟人没法儿比啊。

以前,戈尔男爵刚到北方上任的时候,他刚开始还只能是住在宾馆里面,但是之后,只用了一年时间就花十五万买下了这里。”

地精银光看着见羡慕写在脸上的科利斯,心里暗暗好笑:看来这位军官也是个聪明人,已经猜到了自己这些人就是戈尔男爵的生财之道。

他们这些守在边境线上军官,就算没见过,对走私也多有耳闻。甚至很多人也都在其中掺了一脚。

不过这些穷丘八们只懂的舞枪弄棒的,很少有人懂得经营生意,赔的多,赚的少。所以他们只能是算其中极少的一份。绝大部分人也就是靠着关卡,收两个过路费,卡些油水。

真正赚钱的,还是当地的世家贵族们。他们他们在本地经营多年,树大根深,极有势力,无人敢惹。

他们也仗着这里优越的地理位置,在人族与野蛮人之间两头赚钱,忙的不亦乐呼。

地精银光亲热地拍了拍科利斯,鼓励他,道:“大人,我一看您就是大福大贵之相,相信打完这一仗,您就可以升军团长了。

到那个时候,多喝一点儿兵血,多吃几个空饷什么的,弄一个这样的房子,还不是手到擒来?”

科利斯听了不由直呲牙,理是这个理,但是这地精说的这番话怎么听着,怎么觉的有些地方不太对劲呢?

他看了地精一眼,突然明白了过来:奶奶的,这货这是往沟里带自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