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魔女

四百名一流骑士的战力说多不多,说少也不算少。那两百多训练中的山贼是肯定无法指望的,道尔武艺不错,但为人正直善良,让他去捕奴隶想都不要想。奇薇现在已经与道尔汇合了,她与罗格仇深似海,所以也不能考虑进去。

不过贵族恶少们牢牢记住了奥菲罗克所说的“就是去偷去抢也没关系”这句话,准备从他那里打些主意。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在这件事上奥菲罗克痛快之极,答应调五十个黄金狮子骑士给罗格,到出发前自会与“龙与美人”骑士们会合。但奥菲罗克话说得也很清楚:“我这五十个骑士,战力至少相当于四百正规骑士团骑士。不过我不希望损失了其中任何一个,所以若他们判断战况绝望时,可是会自行撤离的,你们可要想清楚了。你们和斯坦尼奇的合作我看没什么问题,放手去做好了。嗯,还有一点,你们去做什么,我可是根本不知道的。”

罗格心下明白,这是告诫他不要仗着黄金狮子骑士的战力乱来。不过就算手中握有绝对优势兵力,正面猛攻也不大符合他的性格和哲学。是的,哲学!在看多了几本类似《死灵法师的世界观》之类的书后,罗格也对哲学有了些兴趣。当然,脱离开了亡灵魔法、金钱权势和美女的纯正哲学书魅力还是不小的,十几页的《大逻辑》就起到了“强力催眠术”的效果,让他美美的睡上了一夜。

从大公府出来,罗格越来越觉得里尔城的这个冬天无比的压抑,天和地之间都是一片浓重的铅灰色,就如同身处风月所在的异界一样。最近一段时间来,自己已经不只一次感到风月已经有独立的意识了,也有过数次,还曾清晰的体会过她的喜怒哀乐。这与所有典藏中所载有关骷髅或者是法师宠物的描述都不一致。但是管他呢,自己还是喜欢风月这个样子,就算有些不大听自己的话,也好过一个只知道执行命令的机器。

一阵寒风吹过,罗格紧了紧衣领,不由得想:“风月在异界,会不会也觉得冷呢?”随即他又想到去公国军务部领取经费所需的繁杂手续,不禁叹了口气,钻进马车,招呼车夫向军务部驰去了。

埃特这些日子倒是春风得意,对依莎贝拉的攻势也很有进展。在他的脑子里,所谓进展就是今天又占领了少女身上哪块风水宝地。思来想去,埃特觉得依莎贝拉也许会是个不错的老婆。少女虽然不算绝色,但是漂亮可人。爷爷雾幻是艺术界一代宗师,又是“战神之锤”的大摇钱树,这身世背景也算是上上之选了。

埃特倒也有些自知之明,心知自己这魔武双修对付些地痞混混是威风八面,很可以哗众取宠的。但真的对上了高手,不,不用说什么高手,就是那几个损友,自己也不再是对手了。所以若能骗得依莎贝拉到手,自己也该心满意足了。

但是每当想到罗格、凯特提着几百斤重的战斧、长枪行若无事的模样,埃特就心里发寒,又有些忿忿的。想当初,自己的功夫魔法可是众人之中的老大,就是凯特,都有不小把握能够战而胜之。就这三年多的功夫,怎么自己越来越差了?

可是埃特现在已经完全放不下日日醇酒笙歌,夜夜拥美入眠的日子了。“战神之锤”的兴盛带给了他梦想中的奢靡生活,他却没有给“战神之锤”做出多大的贡献来。几个损友都很够意思,从不以这点为意,每次分红之时从不会少了他的一份,他也并没有比其他人少拿一个子。

可是就是这点让他心里觉得无比的别扭。如今几人每次商议事项、分派工作之时,都会派给他最容易、最没有危险性的工作。他也知道其它的任务自己其实胜任不了,损友们是为了他好,可是他也是个男人!他也有雄心、也会好胜!何以当初共同起步的几个人,现在差距竟会如此之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