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丰厚的收获(第2/3页)

她承认自己对凌逍这个人更有兴趣一些,因为这个看起来比她小点的少年,拥有无数神奇的本事,让她着迷,让她喜欢。而且,叶薇妮这么多年一直就想脱离那个男人的控制,她觉得这个小男人,可以帮助自己。

于是,叶薇妮就救了凌逍。

所以并不能说这是叶薇妮小姐拥有多么崇高和伟大的品格,只能说,一个喜欢上了男人的女人,会心甘情愿的为爱情不顾一切,这可不是说笑。

叶薇妮弄了点干粮,用水泡开了,喂给凌逍吃,凌逍看着她道:“外面,不是有那头大鸟,还有那条蟒蛇,要知道,高阶魔兽的肉,可不是谁都有口福吃得到的,干嘛不弄点来吃?”

叶薇妮终于忍不住羞赧的低下头:“我不会……”

“呃……”凌逍忍不住翻了个白眼,连这都不会,真怀疑这小妞以前是怎么成为一名女贼的。

叶薇妮看着凌逍那神情,心里更是委屈:我以前可是一直混在城市里的,盗贼又不是冒险者,凭什么就一定得学会这些?

不过事实证明,人的很多技能,都是被逼出来的,三天之后,叶薇妮已经可以面无表情的从白玉赤目蟒身上切下大块的肉来,切碎,然后放进小锅里面用水煮蛇汤来喝了。

虽然条件差了点,也没有那么多调料,但不得不承认,天然的东西才是最好的,就连叶薇妮在凌逍的鼓励下,捏着鼻子喝了两次之后,也开始喜欢上了这种食物。

魔兽的肉,可是大补!

养伤的日子是无聊的,幸好这一带一直就是白玉赤目蟒和雪山闪电隼的地盘,方圆几十里范围,没有其他魔兽敢踏足。

凌逍在无聊中,终于研究明白了那枚空间戒指的用法,需要人的精神力,这对凌逍来说不算什么困难的事情,倒是叶薇妮,试了好多次也没成功,给气得不行。

这枚戒指里面的东西,让凌逍有些无语,也证明了它不应该属于岩石申克,要么是属于狂徒佣兵团的,要么就是他杀害了某个商人得到的。因为里面除了一些野外冒险的必需品,就是大量的金币。

叶薇妮总算找到了自己最喜欢的工作——数金币!

大约一共十多万枚金币,在容量很大的空间戒指里只占了小小的地方。

又过了几天,凌逍已经可以下床行动了,把白玉赤目蟒和雪山闪电隼的尸体收入到空间戒指里,几乎把地方给占满了。尤其是这条巨蟒,还是叶薇妮费了好大劲给盘起来,才收进去的。

这两头魔兽的尸体可全身上下都是宝,所以,就连一块骨头,凌逍都舍不得扔掉。

两块五阶晶核也交到了凌逍的手里,加上原本那块四阶的闪电狂豹晶核,凌逍手里已经有三块高阶晶核了。这东西,凌逍从来就没有想过要出售,尽管只有到了魔剑师的修为才能够吸收晶核的能量,但凌逍从未担心过自己修炼不到魔剑师的境界。

这只是时间问题。

同时,凌逍摘下所有的紫蓝朱果,发现一共竟然有十五枚之多!

相信,这个数字会让所有懂得梵蒂亚圣果价值的世家疯狂起来。

尽管梵蒂亚圣果只针对魔剑士以下有效,但一举造就出十五名魔剑士出来!别说是世家……就算是国王陛下,恐怕都会为之疯狂的。

面对这个对自己情愫暗生的女孩,凌逍自然不会无动于衷的一点表示都没有,正好借着自己养伤的功夫,开始拿出一套非常适合女孩子的剑技——玉女剑!

其实玉女剑的实力有没有天级,凌逍也不敢肯定,就像他自己不能肯定独孤九剑是不是神级一样。凌逍始终认为,剑技是死的,人是活的,真到了大宗师,也就是剑宗的修为,就算是用最寻常的剑技,也没有人敢说人家不是高手,对不?

但若两人都是剑宗,剑技的等级差异,就会带来实力的差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