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第4/5页)

但或者是还没正式走上社会的缘故,不管是秦墨,还是林凯风,都还带着少年气息,甚至颇有几分中二般的天真。

叶玫心想自己又何尝不是?

她跟他们一样,都还没来得及面临社会的现实和残酷。

象牙塔是个好东西。

为他们挡去风雨和险恶,暂时留住了那点终究会逝去的赤诚。

她不知道未来会怎样?

但她想,自己会永远记住这些短暂的,看起来平淡,却又与众不同的时光。

“走!去挑你的。”从AJ店出来,秦墨跳着眉头,颇为豪爽地对身旁的女孩道。

“我?”叶玫愣了下,“我就不用了。”

“那怎么行?咱们现在是一个团队,团队讲究的是什么?是团结和公平。我们都买了,你怎么能不买?”

林凯风抱着心爱的AJ,笑嘻嘻附和:“对啊,辛苦这么久,怎么也得奖励一下自己,老秦预支的咱们以后分红,记咱们自己账上的,你不用客气。”

江临连连点头。

叶玫犹疑了下,觉得自己确实没必要这样格格不入,便点头道:“那……要不然我也买一双运动鞋。”

秦墨啧了声:“你一个女孩子天天穿运动鞋帆布鞋,不嫌烦啊!走走走,去女鞋店。”

*

秦墨对女鞋品牌显然不算陌生,带着人杀进一家价格不菲的品牌店。

叶玫对穿着不在意,脚上的鞋子,几乎没有超过三百的。而这家的鞋子普遍两千以上,对她来说实在是有点贵了。

然而秦墨没给她拒绝的机会,叫柜姐挑了两双新款高跟鞋,强行让她试穿,然后用他的直男审美,选了他满意的一双。

叶玫还有些晕晕乎乎没反应过来,手上已经多了一个购物袋。

秦墨歪头上下打量她一番,摸着下巴道:“光有鞋子还差了点,得买一身配鞋子的衣服才行。”

“……不用了。”虽然这购物资金名义上是她未来的分红,但毕竟是从秦墨口袋里掏出的,而且未来怎么样还不得而知,现在这就是空头支票。叶玫无论如何都没办法像其他两人那样坦然接受。

哪知,林凯风和江临也架秧子起哄:“那怎么行?你可是我们团队一枝花,不能给咱们丢面子。”

秦墨得意地朝她挑挑眉。

于是叶玫,平生第一次进了一家只在广告里见过的品牌女装店。

此时已经仲春,正是春夏裙装上市的季节,热情的柜姐,为叶玫挑选了一件蝙蝠袖水蓝色连衣裙,是当下热门新款。

在被强行推进试衣间时,秦墨还不忘把鞋子也塞进去,道:“搭配着穿,看效果怎么样。”

还真是熟门熟路,直男之光。

站在狭小试衣间的叶玫,终于获得了一片兵荒马乱后的清静,不由得舒了口气。

她看着手中的高跟鞋和裙子,五味杂陈。

脱掉卫衣,将崭新的蓝色裙子换上,大小正合身,又穿上那双新款黑色高跟鞋。

试衣间里没有镜子,她也不知道自己穿上这身是什么效果,只觉得有点不自在。

她是父亲带大的女孩儿,这样的打扮还是平生第一遭。

想到外面站着三个男人,她犹疑了下,才将门打开。

“哇哦,好看!我们电信一枝花果然不是盖的。”林凯风雀跃的声音先响起。

被三个男人外加一个陌生店员围观着,饶是叶玫再淡定,也忍不住耳根子微微发烫。

她抬头,恰好对上两步之遥,秦墨那双狭长双眼。

他懒洋洋靠在白色墙边,翘着一边嘴角,似笑非笑的样子,琥珀色的眸子有光微微在跳动。

他没有说话,只是定定看着他。

店员笑道:“这件裙子很适合美女这种皮肤白的女孩子,你穿着实在是太好看了。”

叶玫慢慢转过身,对上试衣间门上的镜子。

她习惯简单轻松的打扮,所以有点记不清自己多久没穿过这样女人味十足的裙子,而脚上这八厘米的高跟鞋,更是平生第一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