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四十九章 拉博(上)(第3/4页)

这是民诉中的一个技巧,只要你提供了身份证号码信息就可以了。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发传票到证件地址。

在东唐诉讼小案走快庭。按照道理来说,拉博可以不出庭,缺席判决。但是拉博是被捕的,司法机构不能扣押拉博,不让他出庭。这张法院传票直接送到了警局外事科,外事科把传票送达搜查一课,搜查一课将传票送到了刘浩的局长办公室。拉博案的负责探员就是刘浩本人。

刘浩本不想理会,但多管闲事的诸葛明打来电话,提醒道:“原告严子寒是曹云的人。”

刘浩:“怎么?”

诸葛明:“如果你不让拉博出庭,说不好你得下岗。你作为警局局长,知法犯法,不将法院传票当回事。不仅违法,还侵犯了拉博的权益。”

刘浩问:“这明显就是假的。”

诸葛明回答:“没错,是假的。但是这是民诉案,警察不能介入调查。到了法庭上,证明借据被证明是假的。伪造借条叫诈骗罪,诈骗未遂,金额小,以曹云和几个检察官的关系,人家不会对严子寒提出指控。但捏造事实,妨碍司法秩序处以三年以下监禁。明面看严子寒伪造借据是要坐牢的。”

刘浩:“实际上?”

诸葛明:“曹云肯定不会让严子寒坐牢。应该有类似的情况,严子寒买了借据,或者是存在事实伪造借据诉讼。这类情况是不会被定义为诈骗。从这些情况分析,曹云有打两庭的打算,他要把案子搞的非常复杂。”

刘浩:“我应该怎么处理?”

诸葛明:“只能让拉博出庭,而且把借据认了,给她三百块。这样一来,就不用出二庭。”诸葛明算是一名公正的人,他不能看着曹云操控司法,也不想看见拉博横死街头,让罪犯逍遥法外。至于越三尺和曹烈的事,他不想管,他是就事论事。

……

大联盟找不到拉博的藏身点。现在拉博现身,从藏身点安全屋到法院,大联盟杀手是没有多少机会。剩下三个机会。第一个机会,拉博离开法院。第二个机会:拉博再次出庭。第三个机会:拉博再次离开法院。

但是诸葛明四两拨千斤,直接破掉了曹云的奸计。

拉博准时到达,上庭,承认自己借钱,给了三百五十美元,五十美元为利益。给完钱就走人。期间只花费了四分钟。大联盟杀手还没在法院外就位,拉博已经上了防弹汽车离开法院。同时这案子已经结束,没有第二庭,自然也没有第二次和第三次机会。

寒子在原告席上拿了三百五十美元惊呆了。这钱也太好赚了把?寒子看向听审席的曹云,曹云也是一头雾水。真实情况是这样,当天晚上在酒店酒吧,拉博当酒保面请一位美女喝酒,但是有事先离开,没有结账。寒子就向这位美女购买这杯酒的权利和美女因为这杯酒愿意支付给酒保的小费,为了把案件搞的更复杂,寒子伪造了借据。

伪造借条是因对方确实与伪造人存在债务关系,这类行为很难认定为犯罪。

曹云规划好了:第一庭要庭战借据。寒子说明情况,法官会要求酒保和美女出庭作证,所以当天就此休庭。找到酒保和美女后,再来一庭。

你直接给钱就太不厚道了吧?寒子调查了两天,老子准备了一天,还花三百美元买了那杯酒的债权。

这官司典型的虽胜尤败,曹云还没发力就被人拍死。不管怎么说,曹云最少履行和曹烈之间的协议,他成功让拉博露一次面。

离开法院后,曹云才知道曹烈没有把赌注都压在自己身上。托尼的家属发力,找到检察长。拉博被警方羁押时候太久,警方必须在三天内移交卷宗给检控官,检控官七天内决定是否对拉博提出指控。

刘浩亲笔写了补充侦查的申请书,检控官九尾在了解案情后,拒绝了刘浩的申请书。理由是本案案情清晰明了,证据确凿,嫌疑人拉博已经招供,没有再补充侦查的必要。看本案,凶器有了,指纹有了,拉博还和警察驳火,连拉博口供都有了。这案子是一百个曹云都翻不了的铁案。还有什么补充侦查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