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一章 柳暗花明(第3/4页)

欧阳逸:“也就是说,假设有人李代桃僵替换叶澜你坐在山崖边,律师所的人也是不会发现的。”

叶澜点头:“光线很差……是的。”

欧阳逸:“这就代表你可以分身前往7号别墅。”

叶澜承认:“是的,但是我没有这么做。”

欧阳逸面向陪审团:“也就是说……”

诸葛明:“稍等,不好意思打断一下。大家看这是高山律师所所在位置,有一条七公里的专用道。道口位置有24小时摄像头。摄像头拍摄的资料完好无损,通过技术人员检验。按照监控显示,案发当晚八点到第二天上午七点,没有任何汽车出入这个道口。”

诸葛明:“我们计算下时间,叶澜要分身栽赃被告。首先需要一个假叶澜携带叶澜的语音,行走七公里到达律师所附近的山崖边。然后真叶澜步行七公里绕过监控,赶往山下,乘坐汽车到达7号别墅,完事之后,由汽车送回山下,真叶澜步行七公里回到律师所。”

诸葛明:“这份是叶澜的脚踝伤报告,医生判断,即使叶澜不顾伤口撕裂,用最大潜能行走七公里最少需要两个小时。回来七公里因为是上坡,最少需要三个小时。叶澜不可能分身到案发现场附近。”

曹云站起来,组织下言辞:“叶澜,我们分手当天,你是八点半到我住的宾馆。而根据控方给出的证据,七点有第一辆车也就是你开你的车离开道口。”一只脚可以开自动档,只要伤的不是踩油门和刹车的脚。

曹云:“对不住,律师所竟然没人注意到你开车离开,否则他们一定会帮忙。我当时因为案子,住在二区的宾馆。也就是说,你一个半小时时间从律师所到达宾馆。并且还是在早高峰时间……这是不可能的。”

曹云:“晚上八点之后,在宾馆的人就不是你了。很正常,你要么出去散步,要么在房间内,没有人主动和你说话。真的很对不起你,他们甚至有意识的让你感受到他们对你的嫌弃。你在律师所住了十多天很清楚,早上七点半之前,是不会有人起床的。”

叶澜道:“我不知道时间,但是我知道我七点不到就离开,去你住的宾馆。”

诸葛明道:“曹律师,一个半小时开90公里很难吗?”

曹云道:“正常是可以的,但是早高峰做不到。”

诸葛明道:“请看二号证据。”

大屏幕出现违章数据,叶澜这辆车在第二天早上的违章数据。超速20%,超速50%,闯红灯两次。

诸葛明:“按照监控卡口的拍摄,这辆车七点通过律师所道口,七点三十分到达南郊别墅一区,五十分到达南桥。八点十五分到达宾馆附近,十分钟通过拥堵路段进入宾馆地下停车场,八点二十五分就到达了曹律师你所在的宾馆。叶澜违章开车的行为肯定不对,不过曹律师你的推测也是不对的。”

曹云:“我知道,我知道飞奔到宾馆是可能的。”

诸葛明:“那你为什么提出质疑。”

曹云:“她……当天吃过早饭。”吃过早饭,时间就完全不对了。因为律师所早上七点没有早饭。怎么知道叶澜吃过早饭?这不是在宾馆亲亲了吗?

诸葛明一怔:“证据呢?曹律师是打算以证人身份出庭吗?”

曹云道:“我猜没错,你是中途上车……我没证据。”

诸葛明道:“基于刚才庭辩,叶澜的证词是完全能立住的。那么被告所说自己在案发前被叶澜邀约到案发现场附近的证词就是伪证。”

叶澜看曹云轻摇头,似乎在劝曹云不要再抵抗。

曹云突然邪魅一笑,让诸葛明和叶澜心惊,曹云将手拿的资料朝桌上一拍,道:“请四号证人,司马落司马检察官出庭。请五号证人,搜查一课课长李墨出庭。请六号证人一课探长桑尼出庭。请七号证人一课探员风雪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