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二章 娱乐闯关(中)(第3/4页)

“南宫老哥。”曹云招呼。

南宫腾飞:“知道赵德案吗?”

曹云:“知道。”

南宫腾飞:“案子有点大,有兴趣一起办吗?”

曹云:“事关男女之间的事,我不好接办,虾很难处理文字细节上的问题。我有个不成熟的想法,你可以将案子打成爱情。”

南宫腾飞:“爱情?”

曹云:“没错。有新闻称男子同时和几十名女友恋爱,包括食堂大妈。这是本事。如果将性质转变为爱情,赵德没有犯罪,东大名声也保住了。”

南宫腾飞:“最少有三名女生因为贿行,拿到了重要学分。”

曹云:“爱情使人迷惘。当见到自己所爱之人不及格需要补考,赵德于心不安。于是就动了点手脚。”

关键点:在女生主动提出学分要求,还是赵德主动满足女生的学分要求。

曹云:“你手上有个有利的武器。这么多女生垂涎赵德的外貌,知道赵德结婚,知道赵德有其他女人,即使在毕业之后,仍旧一心爱着赵德,却没有任何一位女生出卖赵德。这就说明是爱情,而不是贿行。”

南宫腾飞接曹云的话:“过程是爱情升华后必然发生的结果。不仅说明赵德没有职务犯罪,并且还体现了赵德广阔的博爱胸怀与精神。虽然他爱所有女生,但是他遵纪守法,并没有违法娶她们。他毕竟只是一个人,他只能用自己有限的精力去满足爱慕自己女生们的心理和生理上的需求。如果这也是犯罪,那么爱情就应该判处死刑。”

曹云赞道:“没错,反正朝死里混淆。逼迫检控官去寻找大量证据。女生知道如果不是爱情,自己也会倒霉。事先走访,和追求爱情的女生谈一谈。在现实中,几个女生没有隔阂的与一位男生生活在一起的事,还是时有发生。类似新闻一大把,找出来,用事实表明,这么多名女生爱上同一位男生,并且无私奉献自己的可能是存在的。”

两名律师聊了五分钟,曹云挂断电话,女导演不知道要说什么,只是感叹:名律师……可惜不能拍摄私人电话,否则就曹云刚才所说的一切,绝对比节目本身更有看点。

女导演并不知道这类事对曹云来说司空见惯。从愤怒到麻木,直到最后的习以为常。多大的事,何必那么认真呢?

第七窗口标签:不择手段。

女导演发誓,如果其中名单没有曹云,她一定要和节目组理论一下。

曹云头疼的不是给不给自己名片,实际上他给了,他还给了乔治的名片。经过几次试探后,曹云面临一道难题。到底是越传做事不择手段,还是李龙做事不择手段。这是选择题,随便给谁都可以过关。反而让曹云不知道怎么给。

不择手段是个褒义词还是贬义词?问题就出在没有准确定义上。理论是贬义词,实际操作中,就曹云来看更接近褒义词。说明此人非常努力,有目标,有方向,有理想,有志向。在法律角度来说,不择手段并不违法,除非是手段违法了。

诸如九尾审讯井下,九尾审讯方式没有违法。但是其打破井下生物钟的方式,就属于不择手段的方式。这恰恰又体现了九尾的能力,如果没有这种能力,九尾和芸芸检察官们有什么区别。大家都按照程序办事,读检控书,无论被告有罪无罪都和自己无关。下班时间到了就收拾回家。

这样的作风似乎没错,但是要考虑到检控官要对抗的对象可是商业律师。商业律师为了能赚钱,为了名声,他们不会朝九晚五,不会只走程序。他们为了钱必须要拼。此消彼长,这就是优秀的律师能轻易打败检控官的原因。

不择手段又有一个界限和分寸,诸如警察越传和李龙,他们不能违法。违法那就不是不择手段,而是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