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五章 消灭坏人(第2/4页)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派处于三者之间,是大家共同争取的目标。一旦进入投票博弈,结果呼之欲出。两个极端的正当防卫和谋杀罪很难拉到足够的票。如果势力分部均匀,投票博弈结果必然是趋向中性。

傍晚六点,陪审团有了结果,他们尊重真实案例的判决,裁定犯叁防卫过当。

因此控方输掉了官司,孙地和云隐组成的辩方获得了五十万刀的项目奖。这个案子,这个结果足够有兴趣的网民争论十天半个月。他们不知道的是,即使争论十万年也不会有结果。陪审团有结果是因为有奖金,不菲的酬劳逼迫他们必须拿出结果。

在结果宣布之后,管家宣布了一个消息,请陪审团们留下,为下一个案子做陪审。每日五千刀薪水照发。

……

犯肆案在第三天案发,实际上实在说不上是案。

东湖有两名儿童不顾禁止标志,逃课并且瞒着大人下河游泳导致溺水。当时岸边犯肆正在钓鱼,并且事前还劝告过儿童不要游泳。当时犯肆接到妻子电话,妻子称自己有事,让犯肆赶紧去幼儿园接孩子放学。

犯肆收拾好渔具后,发现一名小孩溺水,一名小孩在救助溺水小孩,并且呼救。作为原潜水教练的犯肆没有救他们,拨打电话报警求助后离开东湖。

事发后监控曝光,网友们搜出犯肆的身份。犯肆不仅在网络上被攻击,而且还有热心网友组团私下找他麻烦。泼油漆等算轻的,犯肆在一周内被殴打了三次。因此此事,犯肆和妻子双双被解职,其两个孩子也遭到幼儿园退学。并非他们的上司或者幼儿园的原因,是网友们逼迫着他们上司和幼儿园,希望通过一些手段对人面兽心的犯肆进行惩罚。

事情发酵后,理智声音被淹没,犯肆成为了网民们狂欢的盛宴。妻子如网民所愿,和犯肆离婚,带走了两个孩子,网民对此胜利高兴不已。但伴随着明星轨出,犯肆很快被抛之脑后。要么说再大的事,没有明星轨出解决不了的事。

这案子根本不是案子,法理也就是法律基本原理:阻人为恶,不逼人为善。除法律中规定一些职业有救助的义务外,对普通人是不强加救助责任。

犯肆如果做被告肯定不成立。今天是犯肆做原告,被告是网民。犯肆被袭击后曾经报警求助,警方抓捕多人,但由于犯肆伤势不严重,对涉事人员或者警告,或者罚款,或者拘留处理。

被告并非清晰的主体,而是模糊的对犯肆施加了网络暴力的网民。犯肆不要求赔偿,不想追究任何人责任,他就想知道,如果这些人站到被告席上,那么他们触犯了多少条法律,他们应当承担多少法律责任。

答案:网络暴力只涉嫌侵权,诸如侮辱罪和诽谤罪,都属于自诉罪。

游戏规则:犯肆需要一名律师,对模糊主体进行侮辱罪和诽谤罪的控告,模糊主体需要一名辩护律师,最终由陪审团裁定侮辱罪与诽谤罪是否成立。

曹云看到这里,一拍掌,自己一直就奇怪一件事。犯叁案动用民间陪审团,这么陪审团的成员都是各网络板块的管理员。如果烈焰没有任何准备,怎么能在不到24小时时间搞定这件事?原来民间陪审团是打算用在犯肆身上。

如果猜测没错的话,犯叁陪审团本打算启用嘉宾,让警察职业成为陪审员,去拷问和折磨他们。但是因为嘉宾们认为陪审团不公,所以导致原本准备给犯肆的陪审团被移到犯叁陪审团。

再如果没有猜错的话,来自网络各大板块的管理者,都是曾经攻击,甚至是动煽大家攻击犯肆的人。

城会玩,烈焰不怕事大,怎么热闹怎么来。有意思的是,陪审团现在根本不知道犯肆案和自己有关。难怪犯叁案结束后隔了两天再出案,原因自然是每天五千美元的酬劳。掰手指算,每位陪审员已经有三万刀的报酬,不过三万刀暂时还没发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