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七章 抉择(下)(第4/4页)

令狐恬儿发问:“辩护律师怎么解释被告手中的凶器呢?”

曹云道:“在被告进入卧室时,李墨已经死亡,李墨上半身在洗手间内,洗手间的门是打开的,洗手间的光线照射到桌子上,被告才看见水果刀,拿起水果刀。”

令狐恬儿反问:“被告拿水果刀的理由是什么?”

曹云回答:“大家看大电视上的卧室照片,这是节目组提供的现场照片,并非104现场。被告摸索走到桌子位置,看见洗手间门开着,但是因为沙发的遮挡,没有看见地上的李墨。被告喊了李墨的名字几声,没有回应情况下,被告感觉有问题。被告当时没想那么多,拿起水果刀的目的只是简单的防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