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一章 乱敌(第3/4页)

欧阳逸并不担心曹云会和九尾一起出席午餐。因为欧阳逸知道曹云这类人信条是屁股决定脑袋。曹云的利益是安娜,张九死还是不死,放还是不放,无所谓。两相比较,曹云宁可放了张九,换取张九出卖安娜。

曹云给九尾倒饮料:“怎么说呢?放一抓四有违法律精神。但是在实际操作来说,即使张九最终在法庭上被认定有罪,也未必是绞刑。即使是绞刑,他仍旧能通过出卖雇主保命,他有这个价值。这一切的前提是能将张九定罪。按照商业原则来说,我认为九尾你可以考虑一下欧阳的提议。同时也想想,坚持自我最终竹篮打水一场空,让所有坏人都逃脱了法律制裁,这难道不是对法律的亵渎吗?”

九尾沉吟许久,道:“无论最终张九有罪还是无罪,张九肯定死不了。”

欧阳逸心中鼓掌:“没错。”

九尾问:“你们的条件是什么?”

欧阳逸道:“污点证人。”

九尾立刻拒绝:“不可能。”污点证人代表证人不用接受法律的制裁。

曹云道:“欧阳,四条人命。且不说九尾没权利这么干。真这么干了,检方肯定要流放九尾,甚至追究九尾的法律责任。”

欧阳逸沉思许久:“十年。这是我的底线。”

九尾道:“判几年是法官说的算,我控制不了。”

欧阳逸道:“警方和检方都有权利出具求情书,张九供述四名雇主,你们可以评定为立大功。如果你们愿意极力说服法官,十年到十五年之间,我都可以接受。”

曹云道:“好像还可以。”

九尾没被忽悠:“也可能导致最终刑期只有五年。”原本杀人罪的刑期就有弹性,加上警察和检察官参与,弹性就更大了。陪审团只能判定罪名是否成立,无权裁定刑期和惩罚。

在很多真实庭审中,最终结案陈词部分,检方会表明己方态度。诸如:本案影响恶劣,罪犯手段残忍,并且死不悔改,顽抗司法,请法官从重严惩(判处死刑)。诸如:被告对整体案件的侦破的作用不可或缺,其认罪态度极好,加之为初犯,恳请法官从轻发落。

假设交易书写清楚了,被告也做到了,但是法官一意孤行就是要弄死被告,那怎么算呢?可以上诉,说明判的太重,有检方帮忙没有问题的。

欧阳逸反问:“检方可以拿什么条件出来呢?”

九尾道:“张九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且提供重要的雇主买凶证据,并且愿意出庭指控雇主。那么检方可以给法官写一份求情信,认同张九的认罪态度,同时说明张九对本案的后续侦破有不可或缺的作用。”整体侦破和后续侦破两者概念不同,后续侦破提供帮助显然力度不足。

欧阳逸:“这条件很飘渺。张九完全配合检方,法理上就属于认罪范畴。按照你的条件,张九十有八九还得上绞刑台,还不如免死交易。”

九尾又习惯的双手交叉在胸前,紧闭双唇,好久之后,九尾道:“不如我们各自再回去考虑一下。距离张九初审还有一周的时间。”

欧阳逸:“九尾检察官可是想在一周时间内对案件进行再次调查?”

九尾不正面回答:“也许。”

曹云按下桌子上的通话器:“可以上菜了。”再聊就出火药味了。

……

案件阶段性进展后,曹云去保险公司和海洋一起喝茶,汇报目前的工作情况。

曹云:“海董,到这一步我无法预测进展。如果九尾不同意条件,最终决定要和欧阳逸对庭,九尾的胜算并不高。一旦输了官司,张九会无罪释放,自然就不会牵扯到安娜身上了。”保险公司关注的是安娜杀夫骗保,安娜没被拖下水,他们要赔偿八百万。

曹云:“以我们的利益来说,自然希望九尾能和欧阳逸达成交易。”